“野猪!”
“牧哥儿打到一头大野猪!”
还没来到镇口,在田间劳作的农户便都扔下了手中的活计,凑了过来。
“还是头‘挂甲’的公猪,四百斤有了吧?!”
在这雁荡山中,野猪的危险性仅次于虎狼熊,尤其是挂甲的公猪,极其凶残,攻击力极强。
哪怕是经验老道的猎户,一不小心都有可能栽了。
一个人就能猎到一头,简直就是奇迹。
更别说在乡亲们印象中,李牧似乎一直是个身虚体弱的书生。
“牧哥儿这是突然开了窍了吗?”
“啧,这头野猪,少说也能卖七八两银子吧。”
乡亲们在道路两旁围观,脸上满是羡慕和嫉妒。
这样的画面,李牧几天前看过。
不过那时候的主角是胡三哥儿,自己也不过是人群中一个不起眼的小百姓。
但现在。
他已经成为当初自己羡慕的“主角”。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整个平乐镇便知道了这件事。
“牧哥儿!”
陈伯拄着拐杖也赶了过来。
“好小子,真没想到你能猎到一头野猪,太厉害了!”
李牧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谦虚道:
“运气好,侥幸而已。”
陈伯却不以为然:“那怎么不见别人有这么好的运气?”
“我就说了,你小子天生就是吃猎户这碗饭的!”
说着。
他向身后招了招手:“来来来,来两个人抬到季春堂,到了给十文报酬!”
很快便有两个青壮争抢着上来。
一路来到季春堂。
这一次,接待李牧的是个精瘦老头,是季春堂的王掌柜。
“四百斤的野猪,这可是大货啊!”
王掌柜看了看李牧,感慨道:“年少有为啊,陈瘸子,你倒是找了个好苗子。”
上次猎到野猪的,还是胡三哥儿。
可那胡三哥儿是什么人?
爷爷可是常山县卫所的千户,身边更有经验老道的猎户,这才猎到一只。
“共重三百八十四斤,按照市价,七两六钱余八十文,我做主,七两七钱,日后牧哥儿可要多多照顾我季春堂的生意啊。”
王掌柜笑道,脸上的褶皱堆积在一起,如盛开的菊花。
“那是自然。”
李牧拱手道。
季春堂价格公道,去别处他还不放心呢。
很快。
王掌柜便拿出七两七钱银子。
“官银!”
这季春堂的背景果然不一般。
寻常百姓,大多用铜钱,大钱交易,富裕一点的也就是碎银。
官银也只有乡绅土豪,官府才能用到。
李牧接过银钱,和陈伯离开了季春堂。
“牧哥儿,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李牧摸着怀中沉甸甸的银子,道:“先去把秋税缴了,顺便买些过冬用的米粮,至于后面的……”
“想学武。”
时至今日,李牧也只有两个入门级的技能。
若是能学习武功,再用熟练度肝之,自己的实力必然还能大大提升!
“学武?”
陈伯哈哈一笑:“那你就只能去参军了。”
“参军?”
李牧稍稍一愣:“没有武馆吗?”
陈伯摆了摆手,“武馆都是些花架子,只要给钱就什么都教,真正的搏杀之术,只有军营才有。”
“……”
李牧沉默了片刻。
乱世参军?
怎么听着都不靠谱。
以后再说吧。
两人分别后,李牧便直奔衙门,缴纳秋税。
那胥吏本来还有些不耐烦,可看到李牧竟然拿出官银,态度顿时大转,恭恭敬敬的办完差事。
而后,李牧又在市集上买了些粗盐,香油,肉,以及给巧姐儿的糖人,这才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娘,我回来了!”
刚进家门。
在院子中玩耍的巧姐儿便张开双臂跑了过来,甜甜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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