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清晨里,微凉的风儿吹起飘落的枯叶,清冷的太阳高高的挂在远方的天空上,像是连这个散发热量的火球也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不想看秋日清冷的景象,街道上只有一两个买早点的小摊位升腾着热气,零星的几个早起人散落地坐在长条凳子上,等待着热腾腾的寡淡的清汤面,在乱世街上有一棵古树,常年青绿,不见枯黄,老人们都叫这棵树为树老爷,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树。

常尚齐曾经问过师父百家贺朝,而师父告诉他说这是一棵老槐树,但常尚齐还是心存疑虑,他肯定知道槐树,因为他家大院中就有种,可家里的每年都会落叶呀,尤其是那三年诡异的大旱时期,家里的几颗槐树是一片绿叶也没有,但街上的老槐却始终发绿,不见变化。

这不,现在就有两个老人搬着小凳子出来坐在树荫下对弈象棋。

常尚齐从宁晓云那里出来,买了一些包子油条和豆浆,带回了常家大院,一个人走在街上,身后一道虚影随风摇摆着。常尚齐摸了摸手里的纸包,把比较热的一份递了出去,随后虚影一晃,常尚齐拿出的那份早点便消失了。

同样早早起来的宁晓云正坐在梳妆镜前打扮,今天要正式和常尚齐见面,可不能像昨晚一样哭鼻子,而且常大哥也要回到常家了,亲兄弟见面的场景会是很感人的吧。在宁晓云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她房间内的桌子上便多了一份早点。

常胜齐的房间内,这个二十多岁的健壮青年已经换了六七套衣服了,他在十四年前被第一次回乡祭祖的宁田昱所救,他应该是十四年前常家惨案时唯一一个不在家族中的常家人,当他在宁晓云口中得知在常家大院还有一个叫常尚齐的少年,他知道他的弟弟还活着,今天他就要去见他的弟弟,所以现在的常胜齐有些不知所措。

宁晓云来到常胜齐门口,直接推门就进去了,然后就看到了她不敢想象的一幕,是的,宁晓云看到一板正经的常胜齐正在面对着镜子傻笑,于是小姑娘宁晓云便走向前去,调侃道:“常大哥也有如此一面呀,怎么,终于要见到自己的弟弟,如此激动嘛。”

常胜齐回过头来看向走过来的宁晓云尴尬的笑了笑,放下手中镜子,将随意丢在桌子上的衣服收拾起来,让自己小姐坐下,回应道:“这不是怕给尚齐留下不好的印象嘛,毕竟当年作为哥哥没能救下他,而且他才刚出生不久,突然多了个哥哥,会不习惯的吧。”

“放心吧,常尚齐的心理素质可比你这个哥哥要好多了,而且他应该早就知道你的存在了,再加上你们的名字亦如此相似,他一定会猜出来你的身份的。”宁晓云自顾自的倒了杯热水,小心翼翼的抿着,但还是被稍微烫了一下舌头,正不断地扇着冷风给自己舌头降温,就这还不忘调侃常胜齐,“就是你太过多心,你不知道常尚齐的心思,还不放心你们常家人的心性嘛,放心就好,别打扮了,咱们要出发了。”

常胜齐从衣架上取下他最贵的一件貂绒大衣披在身上,深呼吸一口气,大声说道:“走,出发。”

宁晓云无奈摇了摇头,喝掉最后一口水便跟着常胜齐出了酒楼。

在酒楼的三楼一间天字号房里,唐潜黎狠狠地伸了个懒腰,坐起身来,随即便有一柄匕首刺向他的脖子,好在他是锻体境巅峰的强者,反应是极快的,只是眨眼功夫,唐潜黎便躲过匕首向窗户的方向闪去,但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那柄匕首没有人握着,而是有一条极细的细丝悬吊在自己的床边,而且在同向门口的方向还有一个奇怪的细丝阵等着他。

只要唐潜黎向门口的方向躲避,便会毫无疑问的从细丝阵的缺口进入,在打开门锁后便会将细丝阵唯一的缺口封锁,哪怕是锻体巅峰的唐潜黎也会被困在其中,最好的出逃方式便是断去一臂。

好在唐潜黎作为阳九门最优秀的新一代弟子,他更习惯走窗户,只是等到他在窗户边站定之后,脸色就变了,因为他的脚下踩到一脚的泥,而且是水分很足的泥。

唐潜黎根据自己这一脚泥的感觉,推断出这至少是一个时辰之前的事情,他缓缓抬起脚来,小心翼翼的脱下鞋,赤脚走向桌子,弯腰,低头,躲开细丝,终于在一刻钟的时间后坐在了桌子前,而且在坐下前还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那只黄花梨木的椅子。

坐下之后,唐潜黎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只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的是,他还是被算计了。

唐潜黎坐下后,看到桌子对面放着一张信纸,于是便想着起身去拿。天字号房是这座酒楼的最高规模,所以他们的桌子也很大,至少有唐潜黎两臂之宽,所以他需要站起身来才能够得到,就在他要起身之时,猛地受到了阻滞,然后就是刺啦一声,唐潜黎的裤子裂了,被巨力撕裂的,原来是那只黄花梨木的椅子上被涂满了一种透明的胶水。

唐潜黎刚刚睡醒,再加上那细丝阵,本就把他折磨的精神有些疲惫,对那只椅子的观察其实并不细致,所以在他放下心来坐下的时候便被算计到了。

唐潜黎看到那封信后,便想起身去拿,但他万万没想到有人真的会在椅子上动手脚,虽然他够到了那封信,但他失去了一条纹裤子。

唐潜黎作为阳九门的顶多尖天才,在齐夏国家被三个女子同时看上的奇男子,竟在大贺国一个小小的缤越镇的小酒楼内受到此番大辱,自然咽不下这口恶气,他倒是要看看是何许人也,能有这般本事,在他这样睡觉也会睁一只眼的人的时候房间里下如此多的拌子。

于是唐潜黎便强压着怒火与羞愤打开信封取出那张才写好没多久,还留有清晰墨香的信,仔仔细细的阅读起来。

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唐潜黎公子:

您好!

小生常尚齐,因您诚心护送家兄与宁姑娘安全抵达大贺缤越镇,见公子仍在熟睡,特书此信,以表谢意。

小生此处特为公子布置了我乱世街的轻丝八生阵,请公子指教,听手下人讲,公子喜翻窗,故而未将死门置于窗边,仅于门囗设下杀阵部分,如公子踩到窗边新泥,污了公子鞋,在此小生特表谦意。

另外在椅子上,小生特地为公子准备了“不离弃”,是我乱世街上一百货小店特效的胶水,望唐公子喜欢。

小生还想在信上作此手脚,希望注意!

再次谢过唐公子护送,公子包裹内的五千两白银小生日便笑纳了,就当小生给您的谢礼了,不用客气,尽管放心交给小生,时间怕是不多了,就写这些,好梦呀,唐公子!

再见!

常尚齐(常二爷印)

唐潜黎读完常高齐留下的信后,是恨不得咬碎口中钢牙,放声怒吼:“姓常的,你找死!”

花开两朵,咱各表一枝,再说常胜齐。

常胜齐本打算直接去那个十四年未归的家中,见自己十四年未见面的亲弟弟,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之处,于是便转向坊市的方向,买些礼物给自己的弟弟,再买些酒肉。他听说弟弟的师兄师姐也都在常家大院,还有个一直教导弟弟的老者,空着手去的确太过唐突。

热闹的街道上,人头攒动,行人摩肩接踵,人们热情洋溢地交谈着,喧闹声此起彼伏。小贩们推着小车,挑着担子,穿行在人群中,叫卖着自己的商品。

不少的孩童摆脱开父母的束缚,拉帮结伴的相互追逐着,他们在大人之间来回穿插躲避同伴的样子像极了穿梭茂密丛林中的小兽,原始的欢乐也大概是这般模样。

常胜齐走在这车水马龙的闹市中,小心躲开小孩子们的行军路线,一个略高一点的小男孩回头向伙伴做了个鬼脸,正好与常胜齐碰了个满怀,于是躬身道歉,常胜齐便狠狠揉了揉那小子乱糟糟的头发,笑着让其小心,还说摔倒了便要让后面的几个小子笑话的。

宁晓云跟在常胜齐的身后,回头看向跑远的孩子们,微笑着想着,如果她不是静源国上柱国宁家的大小姐,是否也可以像他们一样有一群伙伴可以一起肆意的疯玩呀,毕竟现在的她自己也是个还未长大的孩子,却要像个大人一样活着,甚至要装着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傻子废物,谁叫自己的爷爷上柱国宁田昱有七八个优秀的子孙,而她作为爷爷最喜欢的那一个,不懂得隐藏自己,只有中午才能放心睡觉了吧。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朗朗书声在这闹市中响起,显得极为格格不入,就好像一群惊艳女子中有一个格外突出的丑女单单被你发现了一样,不想看还然不住多瞅几眼,这读书声便是如此的突兀,却吸引了常胜齐和宁晓云的注意。

至于说在热闹的坊市中有一群正在读书的孩子为何没有人觉得奇怪,其实最开始是有不少人对此指指点点,更是没有一个学生的父母愿意让自家孩子拜在正在授课的先生门下,但时间久了,又有几个孩子在常尚齐的要求下在这个奇怪的先生门下读书后,全部考中童生后,才逐渐有人在此念书,而且久而久之所有人都不觉得怪了。

常胜齐当先走到那间坐落在闹市中的私塾窗前,好奇地望向那个授课的先生,随后宁晓云也静静地站在一旁,说是私塾,其实只是一间普通的小木屋,可以遮风挡雨罢了。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