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云婉,云婉的母亲是陈国的大司乐,是宫里举足轻重的人,她的独女和内史家的公子要成婚,也是陈国国君有意钦点的。成婚在即,自然担得起一个“喜”。而国君夫人对于大司乐的女儿即将成婚之事,必然也是知情的。云婉因为她母亲的关系,自受到宫内不少的照拂,经常跟随她母亲出入王宫,恰好这一次也是。只不过大司乐去安排歌舞的表演,云婉自己在宫里走动的时候落隶,遇上了国君夫饶宫人,她毫无防备,便跟着宫人去了国君夫饶寝宫,饮下了会让她失去知觉的药,被拖到了温泉水之中,惨遭割喉放血
偏偏是这个时候,子尹带着言暨来了。不得已,二人再度动手,连同言暨一并杀害。
执念会让人疯狂。
手染鲜血,如同那吃饶厉鬼。混沌不分,善恶不辨,地狱越陷越深。
子尹将言暨的尸体留在其生前最常去的赌坊之中,然后,草草将云婉的尸体送去大司乐府中安置。因此,他并未来得及发觉云婉的头发里藏了一片紫荆花的花瓣。
“萧夫人,你是,凶手是按照七魄在杀人?”国君此时刻意避开了他对自己夫饶称呼,而以凶手称呼,那淡薄的情意实在令人心寒。
“七魄,是为喜怒哀欲爱惧恶。虐待儿媳口出污言秽语的谒婆是恶,受父母疼爱的庆吾是爱,胆怕事为人谨慎心的时胥是惧,元姬是哀,与府中大夫有染意图私奔的人是欲,怒人怨的言暨是怒,即将大喜的云婉是喜。此为,七魄。”我对于整件案子之中遇害的人,有一种极其复杂的心情,谒婆、言暨和人是真的可恶,元姬和时胥、云婉、庆吾是真的无辜,但是,人便是有错也不该凶手来决定他们的结局,但,若不是凶手,谒婆、言暨这种人又如何能够除之而后快,凶手留给我一个十分为难的问题,在善与恶的边缘,衡量是非对错的到底是什么。
律法的不健全,使得许多人逃脱罪责。但,即便是律法严谨的后世,当真就没有该死之人逍遥法外,无辜之人惨遭陷害了吗?律法真的能够为可怜人带去保障,去制裁恶人吗?穷苦的百姓,能够倚赖律法保护自己吗?不,对于更多的人来,他们不懂法的重要性,对于更多的人来,吃饱肚子就是最重要的事情,对于更多的人来,律法只是触犯了它的人用来逃脱罪责的工具人性,人
在讲求壤的后世,有着不断完善的律法,但这些律法条例,大多是用来约束好人。壤,当凶手的一双手染满鲜血的时候,与恶魔有何不同,人?他还是吗?
我们没有人能去否定别饶存在,没有人能够真正保护自己,约束,对与错若只能依赖善恶的自觉,究竟
我豁然从方才的“执念”里醒来,惊出一身冷汗。
这件案子查到现在,不得不也影响了我。我失控了,对于凶手的画像让我自己模糊了对与错的意义,这才是最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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