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年在院子里杀野猪,猪血飞溅,一双布鞋被腥臭的浓血染了颜色。
正值寒冬,漫天飞雪,杏花巷的平头百姓都去集市采办,割些肉过好年,这野猪肉当属最稀罕的。
“夫人,这活粗重,奴婢来做就好了,您快快回屋歇着。”
“无妨。”
又是一刀下去,一颗猪脑袋就分了家,滴滴答答的血流入水渠里。
永安侯被人构陷,全族被流放到这西北蛮荒。戚年刚嫁过来没半月,就被打包送去流放了,这还不算惨。
被流放大西北,一路过来都死了不少族人,原来的戚年也没能逃过,是被活活冻死的。然后,从现代来的戚年就成了如今的戚年,也成了永安侯庶子“宋玉衍”的正妻。
流放至此,一文钱没有就算了。永安侯私藏的金银细软只给嫡子,还要对庶子庶女严厉苛责。
嫡出的吃香喝辣,庶出的忍饥挨饿。
要不是婆母孟氏当了自己的一对镯子,租了个院子,他们或许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瑞香蹙了蹙眉,不知道要怎么搭把手,就急得问:“夫人,您这是要做什么?”
戚年回答:“做卤味。”
“夫人可是要做卤煮?”
戚年回答:“是也不是。”
这头几百斤重的野猪是宋玉衍从险峻山林中猎来的,本来打算是用驴车拉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的。戚年不想只做一次性的买卖。她想做长久生意。如今的永安侯早已不是当初总管京城官吏、人人巴结的吏部尚书了,就是路边的乞丐都能踩上一脚。
在没吃没喝的情况下,面子尊严并不重要。
拥有百家连锁饭店的戚年,做饭自是拿手。
正因为有这样的好厨艺,才能在这寒冷冬日里挺过去。
“年儿,水我已经烧好了。你要干什么?”孟氏身上穿的是件浆洗到褪色的棉袍,双手生满冻疮,原先到底是养尊处优的侯府姨太太,如今一下子就苍老了十几岁。
戚年脸被冻的霜青,她冲孟氏笑了下,说:“娘,做卤味,明日拿到街上去卖。”
孟氏微微颔首,很快就明白过来了,“是要把这些肉焯水是吧?”
她目光落在那些腥臊的野猪肉上,掩了掩鼻。
戚年颔首:“嗯,娘。”
“那娘去把火添大些。”
“辛苦娘了。”
“不辛苦,你和玉衍才最辛苦。”孟氏说着,眼圈就红了。
受这种罪,到这种地方来,天气都能要人的命。别说是豺狼虎豹了,眼下怎么生活都是个办法。
拿帕子拭去泪珠儿,看着这窄小破旧的院子,孟氏又一头钻进了灶房。
她到底是不甘心的!
“奴婢来洗这些。”
往大盆里倒了几桶结了冰的水,瑞香卷起袖子就搓洗起来,冷的嘶嘶吸气,这手底下却是很麻利。
戚年看了眼,提醒说:“这东西味重,得翻来覆去的洗,不然卤出来会有腥味。最好是能用盐与生粉。”
但戚年清楚,面粉与盐都是精贵东西,只是想想罢了。
瑞香脸上为难,憋红了脸说:“可是夫人,盐和生粉家里都十分紧缺,怎么能洗这个呢……”
“多洗几次,用明矾和醋也成。”
猪肠子好歹是肉,虽然在这里上不了桌。
但,万物皆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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