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刘叔家中后,小彩儿在屋内一蹦一跳的,院子里弥漫着刚才饭菜的香气。
今儿吃了整整三只兔肉,比过年吃的肉都还多。
小彩儿高兴的不得了。
刘婶正忙着在锅灶前收拾晚饭残羹,热气腾腾的锅里还残留着刚才诱人的香味。
刘叔坐在门槛上,手里拿着一根烟斗,烟雾缭绕中,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阿爹,您今天怎么这么开心啊?”小彩儿好奇地问道。
刘叔拍拍身边的空位,示意小彩儿坐下,然后看向正在忙碌的刘婶,缓缓说道:“今天带你阿平哥去山里打猎,那孩子的箭术可是相当了得,比你阿爹年轻时还强上百倍。”
刘婶听到这话,放下手中的活计,惊讶地看着刘叔:“真的假的?阿平这孩子这么厉害?”
刘叔郑重点头:“真的不能再真了,这孩子简直就是个天生的猎户好手。他今天在山上射下了好几只野兔,还有桌上那只山雀,箭无虚发。唉~我是老了,今儿就射中了一只野兔。”
“哇~阿平哥!阿平哥!你好棒啊!”小彩儿兴奋地喊道,声音清脆如银铃。
还在凳子上喝水的陈平,听到小彩儿的喊声,摸了摸后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这可真是太好了!至少这孩子以后养活自己不成问题了,唉~陈家娘子要是还活着,定为你开心。”刘婶看向陈平,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陈平腼腆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心里却涌起一股自豪感。
刘婶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咱们刘家屯昨天来了些外来人,说要招揽好手押镖的,缺的就是箭术厉害的好手。听说押一趟镖给三十文呢!”
陈平听到这个消息,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三十文!这笔钱可不少啊!
要是能挣到这三十文,那还棺材铺的钱和娘亲下葬的钱可都有了。
“刘婶,我现在就去找他们!”
陈平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
刘婶赶紧拉住他:“你这孩子莫急啊,天色晚了,人家镖局的人可能早走了,不过明天人家还会来屯子最后一趟,明天再去“一棵树”也不迟。”
陈平这才冷静下来,点了点头:“好,那我明天一早就去,我先回去准备一下。”
“嗯,那路上小心。”刘婶关切地叮嘱道。
陈平将今天打下的山雀留给刘叔一家,山雀的羽毛可是值钱的活儿,要制作什么手工制品,还是要靠刘婶这种妇人的针线活儿。
自己也没办法做,所以执意给刘叔家留下。
本来还想留下最后一只野兔,但刘叔家说什么也不肯收,只好作罢,带了这只刮了毛的野兔回家。
夜幕降临,月光如银纱般洒在刘家屯的土地上,宁静而祥和。
村口那棵大树下,几个人影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神秘,他们低声谈论着什么。
他们身上穿着写有“镖“字的衣服。
“最近路上的山匪猖獗,我们已经折损了不少人手...”一个中年汉子嘟囔道,声音低沉却带着一丝焦虑,“本来希望这次能在刘家屯找到一些年轻力壮的箭术好手,可...”
另一个人点头应和:“是啊,这刘家屯可是出了名的猎户村,按理说应该能找到几个不错的才对。”
“能找到?我看悬。”一个年长者叹了口气,“今天来应征的年纪都快能做我爹了,年轻人~年轻人,进那座山必须要有年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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