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元年,即公元194年。

曹操以报父仇为由,二伐徐州。

大军所过,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不余,泗水为之不流。

陶谦引刘备为援,抵御曹操。

刘备与曹豹在郯县合力抵抗曹操大军,终是不敌,为曹操所败。

战局一时陷入焦灼,徐州局势岌岌可危!

……

“……咳……咳。”

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李翊挣扎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

眼前是落霞万里,耳边是清风长存。

可清风照面而来的,却是难以吹尽血的腥甜,与尸首腐烂之臭。

李翊心中万马奔腾,他本是公司高管,带着员工登山团建。

却不想阴差阳错地和大部队走散了,当他好不容易寻觅到人烟时。

却是一群凶恶的士兵,张牙舞爪,手舞刀剑,不问来由地便要砍自己。

李翊只能选择逃命。

这两天他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

他从未想过时间会过得这么快。

两天里,

耳边尽是战马嘶鸣的激越,眼前无一不是血肉飞溅的沉闷。

若非李翊身体素质好,他早已是遍地尸骸中的一员。

望着满地的断肢残臂,李翊不由地叹了口气。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乱世之中,人命真的如同草芥一般。

李翊自诩不是什么圣人,可当看到眼前的累累白骨时,心中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或许这便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吧……

挺起精神,继续向前走。

李翊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更不喜欢说多余的废话。

弱者抱怨环境,强者适应环境。

面对眼前的挫折,哭哭啼啼非大丈夫所为,只有迎难而上,才有机会在这残酷的世道中活下去!

李翊取下登山包,清点了一下里面的物什。

望远镜,打火机,口香糖,急救箱……登山用品一应俱全。

即使到了最苦难的时候,李翊也没有丢下自己的背包。

他知道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很重要,并且是独一无二的……

李翊拿出一块威化饼干放在嘴里咀嚼,这已经是最后一块了。

这些天,全靠它给自己身体补充能量,才有力气躲避贼军的追杀。

“杀!!”

忽然,只听背后战马嘶鸣。

一支骑兵小队手舞长刀,呜嗷嗷地向李翊冲来。

李翊暗吃了一惊,只得起身便跑。

未走两步,迎面又撞上一支骑兵编队。

李翊心尖儿一跳,暗想莫不是天亡我也?

尽管这两天多少已经猜到自己可能穿越了,可是自己这两天过得是真不快活。

一直在躲避贼军的追杀,完全没机会发挥自己穿越者的优势。

难不成自己就要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儿?

正思虑间,忽听得前方一位中年将军高声冲李翊喊道:

“那小郎,快到这边来!”

好在李翊学过古汉语,多少能听懂这将军的喊话。

赶忙迎了上去,那中年将军接住李翊,拔剑在手,迎面便将一面冲来的骑士砍倒在地!

好本事!

电光火石之间,斩贼人于马下。

只有亲眼看到这一幕时,才会觉得震撼。

那中年将军既斩贼人,剩余贼兵皆望风披靡,四散奔走。

一将见状,主动请缨道:

“兄长,待某前去追赶!”

谁料中年将军却挥了挥手,答:

“不必赶了,救人要紧。”

说着,撩衣下马,上前接住李翊。

一改此前面对贼敌时的凶厉表情,转而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和善地问李翊道:

“小郎,你无事吧?”

李翊微微一怔,暗想这人身边一众拥趸,肯定非富即贵。

却愿意放下身段来关心自己这个平头百姓,这在古代是非常罕见的。

这种人绝对是成大事的人,自己可得抱紧这条大腿!

“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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