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与步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兵种。

本质上是没有强弱关系的。

几千年的冷兵器时代,骑兵的单体能力非常出色,它的综合性能很强。

就像如今的多用途战机。

骑兵有强大的机动能力,速度一起,有强大的冲击能力。

若是精锐骑兵,还能完成骑射,具有远程能力。

战场上,它可以冲阵、追击、拦截、风筝敌人。

所以,自古名将,都喜欢用骑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骑兵就一定强于步兵。

一个骑兵对上一个步兵,那骑兵稳赢。

一百个骑兵对上一百个步兵,硬打,那就是步兵稳赢了。

步兵的第一个是大盾手,第二个是刀盾手,第三个是长矛甚至还有狼宪。

步兵打的是一个整体,骑兵冲来时,他面对的是步兵组成的阵型。

本质上,他是一打四一打五。

双方平A,骑兵是肯定干不过的。

它对付步兵的方式是骑射和消耗,或者步兵自身出现问题,如溃逃、指挥失误等。

这也是华夏历史上,出现那么多南朝的原因。

真要是骑兵虐步兵如狗,那巅峰时期的蒙古忽必烈就不会有安南惨败了。

定襄郡。

谷粮口一带。

山林边缘。

浑部来到这里,北狄人如释重负。

达尔台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走出这片谷地,山林就结束了。

终于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了。

但是,雄壮的达尔台随即又失落了。

浑部的勇士,沦落到连雪窝子里的楚兵都收拾不了。

十年来,积攒下的赫赫威名就此烟消云散。

草原上,没有怜悯这个词,弱者不配拥有尊严。

依附于浑部的小部落也会离开。

浑部将不再兴旺。

前方。

即将出谷的先头部落军停了下来,达尔台很生气。

该走不走?大荒原上,还怕个鸟蛋。

打马来到前方,定眼一看,勃然大怒。

该死,该死的楚狗。

他们竟然在谷口这里等着。

更气人的是,目测敌人最多二千,甚至更少。

区区二千楚兵,竟然敢堵浑部五六千铁骑的道路,还是在平原上,这简直是侮辱浑部的勇士。

“牧,牧在那里,叫这该死室韦猪,带领五百人,去周围绕一圈,看看有没有埋伏。”

这里极为辽阔,最近的小山丘在五里之外,南边是一马平川,按理说,不用担心,但达尔台被阴怕了。

这伙楚兵,太过狡猾。

不远处的路碑上,谷粮口三个字很模糊,在碑的左侧,有一排新刻的字。

“浑部亡于此谷中。立碑者:李氏周云。”

达尔台愣了,如发怒的公牛,叫部众毁掉谷粮口的路碑,可惜没有专业工具,效果很差。

几个千夫长,正在合计如何吃掉面前的步卒。

半个时辰后,北狄人摆开进攻军阵。

他们先上四千,留下一千左右的预备队。

二千不到,凭什么拦住五千突厥人?

他们也是有尊严的。

草原人习惯了随意屠戮南楚将士,打心眼里,他们认为自己很强。

实际上,只不过是楚人近几十年没有豪杰来对付他们。

边关武备松弛,贪腐成风,楚兵根本没有多少战力。

历史上三国时期,杀外族如杀狗,大多数时候用的也是步卒。

对面。

李家的战鼓,响彻这方天地。

狼烟早已点起,浓浓黑烟直冲天际,数十里外清晰可见。

几十里外。

秦老大用刀割下一小块马肉,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生火吃上一口热腾腾的食物了。

眼眸的余光,忽然瞟见远方的狼烟。

猛地想起什么。

“见东方狼烟,即刻开黑色锦囊。”

一顿摸索,终于找到了,打开手中的锦囊,秦辉同几个识字的兄弟仔细观看。

“狼烟起处,灭浑部!”

秦辉瞳孔微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灭浑部?一万人?一万人的浑部没了?

李氏到底是何方神圣。

打赢就已经是变态了,打的这么诡异,秦辉都有点怕。

只是略微犹豫,秦老大就集结了良家子,片刻后,二百余战马火速赶往狼烟处。

同样的事情,在方圆几十里的地域出现。

近二千良家子火速赶往谷粮口。

被北狄人屠戮了近半年,终于轮到他们复仇了。

谷粮口。

李家步兵方阵。

三支步卒,数月高强度训练,充足的伙食下,他们的身体异常精壮。

精铁甲胄,大盾狼筅,长矛如林。

现代的军事训练,令他们如同耸立的苍松,立于荒原之上。

刘庶身覆甲胄,最后巡视了一下队伍,确定了作战计划,他就退到仓库去了。

这次的主将是杨延。

这是李家军,第一次没有周云亲自指挥的战斗。

由刀疤与阿骨部军师合力,统帅作战。

打头阵的还是铁牛。

没人敢跟他抢,毕竟不能和傻子计较。

也没人会和他抢,这搏命的事,大伙其实也不是那么想。

铁牛双目圆睁,气势逼人。

身后的梁三等人,同样士气高昂。

他们并没有惧怕数量远超自身的北狄人。

盲目的崇拜,让他们认为,跟着周云,就是胜利。

杨延手持精铁长矛,这是铁驼子专门按他要求做的。

双目如电,关注着战场的形势。

李保是唯一的中字辈,他在李家几十年了。

此刻,他恍然如梦,李家竟然能同浑部这种北狄主力部队掰手腕了,这简直就是奇迹。

他忍不住一声怒吼。

“李家军!!!”

回应他的是震耳欲聋的咆哮。

“万胜!”

“万胜!”

……

远方。

达尔台眼眸中渐渐有了担忧,这伙楚兵,面对数倍的敌人,士气却如火般旺盛。

楚兵的首领狡猾,如此做必然是有把握的。

可他想不明白,南人的底气在哪里。

对方摆明了是要堂堂之阵,灭了浑部。

这就二千不到,还是步卒,这要是不敢打,浑部还用在突厥军中混嘛。

趁早全部打道,回勒尔浑河捡牛粪去。

与达尔台不同。

远在山林观战的贺诗楚一眼看出了问题。

二千步卒,从他这个角度看,就像是棋盘里的棋子,横平竖直,军阵之精锐,生平所见。

这一局博弈,他输得干干净净。

如果现在他还在浑部,逃离就是最好的办法。

可周云说过,浑部不进攻,他还有后续的手段。

这个人太恐怖,至少超过了他的理解。

他被辅兵营带来的。

被一群妇人抓着跑,说实话,贺诗楚很难受。

战场上。

浑部的冲锋开始了。

傻牛等人挖的坑起作用了。

陷马坑让他们成排成排的倒下。

赵阿四手持长矛,标准的刺杀姿势,这一招,他已经练了无数遍。

他的眼神略显焦虑,瑶娘的兜帽披风在粮仓里,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拿。

前方的战友在用锤子打木头。

第一排的大盾是用木杆支撑,再用木卡钉在土里,傻子才全用人顶盾。

这样做,有优有劣。

优势是大盾必然顶得住,劣势就是推进时,拆除盾牌要点时间。

这是步卒,自己总结出来的小技巧。

周云没有干涉,尽管历史上没有记录这种方法,但一线将士的手段,往往是最优秀的。

二十步外,浑部骑兵倒下不少。进而影响后续的骑兵。

这使得北狄人得冲击力下降了。

十步外,北狄人再次倒下一批。

终于,马势大减后,突厥人猛冲第一排大盾。

生死时刻到了!

达尔台很清楚,冲击步兵军阵,第一批人大概率必死。

但只要冲破,步兵就是废物。

“长矛,刺。”

赵阿四经过大战洗礼,身体的机械记忆,让他的长矛毫无阻碍,刺穿了突厥人。

他是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了,突厥精锐在他眼里,不过如此。

战鼓随着节奏,响彻这片山谷。

千矛齐发,如同一人,何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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