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金身已经满目疮痍,在天罚之下开始溃散。

灵魂之海也已经干涸。

姬坤颤颤巍巍的在空中,好像下一刻就要摔落下来。

突然,他识海中的无始经现世。

经书瞬间就驱散了天罚,漫天雷霆也随之消失。

战斗打出的虚空被不知名的力量修补,魂界恢复了原样。

“是那本书!”雄罗惊呼。

当年仙界濒临毁灭,主人就是靠着这本书,击退敌人。

无始经出现后,强行结束了这场战斗,把灵魂金身按回姬坤身体。

“你……要干什么?”姬坤看着无始经问道。

无始经好似有生命般,摇晃了一下书身,拍打在姬坤头顶,把他送回地面。

经书冲天而去,突破魂界这方天地,来到了无尽虚空。

“天尊。”

天道化作一个模糊的虚影,在这里对着经书郑重行礼。

这经书究竟什么来头?

竟然能让天道如此恭敬!

无始经摇晃着书身,好似点头的动作。

“可……”

天道的话语还未说完,无始经就对着它的头顶打了一下。

“明白……”

天道再次行礼,消失不见。

无始经从虚空消失,回到魂界,朝姬坤转了一圈后,又进入到他识海之中,陷入沉眠。

“天道说……它不管了。”混沌对姬坤说道。

“那快开始吧!”姬坤疲惫的脸上露出喜色。

“嗯。”

混沌点头,调动力量继续复活红红。

大红色嫁衣首先出现穿在尸骨上。

血肉从尸骨内神奇长出,可以看到嫁衣逐渐变得饱满。

一双秀美的白嫩脚丫率先长出,接着是双十指纤纤如同葱根的玉手。

没有天道阻止,这个过程很快。

不过十息时间,一具完美的躯体就重新出现在天地间。

“呼——”

混沌虚弱的吐了口气。

复活红红几乎耗尽了它苏醒后恢复的力量。

“夫君!”

红红猛的睁开眼,心急如焚的喊了一声。

她环顾四周,看到一旁的姬坤,幸福的笑起来。

“在呢。”

姬坤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走过去将红红扶了起来。

“夫君——”

红红满眼爱意的望着姬坤,柔情似水。

她伸出双手,颤抖着抚摸姬坤的脸庞,笑中带泪。

好美……

姬坤痴痴的欣赏这张脸,迷醉在这绝世容颜中。

他不是没见过美女。

碧琳、紫珺、嬴君,小姨,四人都是倾国倾城的女子,更何况还有身为仙人的金天涵。

但此刻他仍然被红红的颜值惊艳。

她太美了,美的不似世间人。

若是真要用文字来形容,姬坤改(抄)编(袭)的《悬神赋》,才勉强能描绘出她的美丽。

悬河女神的美,此刻在红红身上具象化。

若是悬神长的不是这副样子,那么一定是她的错。

如此美丽的红红,再加上这一身红色嫁衣,更是美的不可方物。

……

我没有名字,也不知道父母是谁。

我生活在大山里,被狼群养大。

我不会说话,不懂什么礼义廉耻,平日里套些猎物的皮毛在身上,也只是为了避寒。

我喝狼奶长大,长满牙齿后就和狼一样,生吃血肉,饮山泉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应该是我十六岁的时候吧,狼王死了,狼群被山里最凶猛的老虎攻击。

我打退了老虎,成为新的狼王。

我好像很强,那时候一拳就能打碎一块巨石,称霸山林,连隔壁山的巨狮都不是我的对手。

天气好的时候我会睡在树上,不好的时候睡在洞里。

有时候躺在狼群中间,有时候枕在老虎身上。

我不知道人是什么,哪怕我就是人。

我只以为我是一种像猴子的动物。

不对,我比猴子好看。

每次趴在山泉边喝水的时候,我都会盯着泉里的影子看上很久。

我觉得就算山里最美的牡丹,颜色最靓丽的七彩鹿,都没有我好看。

所以我把牡丹摘下来,把七色鹿的皮剥下来,穿戴在身上,衬托我的美。

我什么都不懂,但懂得爱美。

山中不知年。

我不知道在这里生活了多久,只记得送走了一批又一批伙伴。

直到那次,我遇见了和我一样的人。

他看我的眼睛,就像我看猎物一样痴迷。

他拿出了很多漂亮的首饰和衣服,把我骗离了山林。

他教我说话,识字,礼仪,修炼。

他给我取了个名字,叫朱砂。

朱砂痣是吉运的象征,他说我就是他的朱砂痣。

他说,我能给他带来好运。

我很聪明,只是一年就融入了人类社会,完全掌握了他教我的所有知识。

我叫他恩公。

恩公叫林业,是很强大的武道圣人。

是魏国的守护神。

他说我天赋很好,我也这么觉得。

我从来没修炼过,但被他带出山林的时候就已经是宗师九品,修炼一年就突破了天人。

我喜欢看书,看各种话本小说。

书里说,女子对恩公应该以身相许。

但书里又说,女子应该嫁给意中人。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肯定不爱恩公。

所以我不想嫁给他。

但他是恩公,他想娶我,我没法拒绝他。

那天我穿着嫁衣,坐在床上,想着嫁给恩公也没什么不好。

书里说,女子遇见能对自己好的人已经是上上签。

恩公把我从山里带出来,对我很好。

或许他就是我的上上签。

红盖头后的我羞红着脸,激动的等恩公掀开。

但等来的却是一个魔头。

在这个世道,一个天赋很好,长得好看,却没有背景的女子,下场会很凄惨。

比如我。

恩公不是想娶我,而是想用吸阴补阳之法,夺走我的天赋。

他教我修炼的功法,是女子炉鼎之法。

原来,他背地里是人嫌狗憎的魔修,一身圣人修为不知是残害了多少女子才得来。

他隐藏了五百多年,隐藏的很好。

天下的活人只有我知道这个秘密。

我拼死反抗。

但我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修炼魔功的武道圣人也是圣人。

他的魔功已经快要大成,再吸收了我的血液和天赋,就能飞升仙界。

原来,这才是朱砂的含义。

难怪说我能给他带来好运。

可不是嘛,飞升仙界的好运。

只是一个照面,我就丧失了活动能力。

就在他快要得逞的时候,儒家的两位圣人,孟子和荀子出现。

我知道他们很厉害,但二人毕竟才刚突破圣人境界,就算联手也不是林业的对手。

好在这是四贤时代,墨子和庄子也随后赶来,加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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