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余写字劲大,还是用钢笔,撕掉那页写的字迹,印到了下一页。”他眼神透射出幽冥的光,我被吓到了。他转动头的方向,嘴角抽搐了几下,似乎感觉到了疼痛。兰芯过来给他送药,打断了我们的密谈。又过了一会,我像一个探秘者,悄悄地问。
“能看出来写的什么?”
他趁兰芯走开又把我叫过去看手机。那张打开的书页,像是用铅笔轻轻涂抹过,字迹显露出来,虽然模糊,但也能勉强看清。
“从那天早晨抱回他开始,我就深感如此!”
我看得头皮发麻,似乎眼前躺着的就是老余头,他在把曾经的手书偷偷给我看。余晨得,早晨抱会来的意思?怎么可能?他和他爸爸长得那么像,难道真的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在一起朝夕相处地生活,会越来越像。不可能!身材,腔调,酒量,做事风格,都很像,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说不定是,你还小,离开家一段时间,他许久未见,然后刚把你抱回来,恰好他读书看到某一段话,有感而发。”
那一刻,我思绪万千,有种无形的力量拖拽着我的心弦。曾经一个爱书人,竟然真的会把自己的秘密藏在书里,并巧妙地让后来人发现。
“所以我要找到那本书,一摸一样的书,看看那一页到底写的是什么?”
“先好好养病吧,做完手术我跟你一起去弄清楚。”我真是闲着没事,说完之后又后悔。看来我需要找找我的书架,我记得我前几年在孔网上掏过一本二手的英文《雾都孤儿》。我搜索了购买记录,确实有,是1991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出版的“学生英语系列“。
我的书也很多,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整个客厅一面六米的墙,从地板到天花板,顶天立地,我定制了美国红橡材质的十组八层书架,整整齐齐排满书后,又横七竖八插空塞得满满当当,床头、餐桌、阳台,一进门所见之处都是书。离婚无子的中年男人,看着满屋子书,一点都不会觉得孤独。我感觉,每一本书里都有书灵存在。就像我要找那的那本书,似乎它的书灵在召唤我一样,我一下子就找到了。
“没错,就是这本。”那边的老鱼也顺利做完手术,他迫不及待地想让我快去医院。我简单收拾一下,喂了猫,拿着书往医院赶去。在公交车上,我翻看泛黄的书页,“本书内容简介”大概讲述了主人翁孤儿奥利弗·斯威夫特传奇的一生,心想一个孤儿继承一笔财产,命运就不一样了,若是余晨得会得到一笔意外之财,也一定以创业的名义嚯嚯一空。这年头,创业不过就是另类的啃老。
我把书递给眼前这个孤儿,他翻来翻去,从没见他看书如此仔细。因为正文都是英文,但是封皮和插图是很明显的标记,他很确定是一模一样的书。那么,被撕掉的又是哪一页呢?
“就是第一页,你看这句话什么意思?”
我定睛一看,是狄更斯自评他生平第二部长篇小说的一句话:
“I have perhaps the best subject I have ever thought of… I have thrown my whole heart and soul into Oliver.”
其实他应该知道意思,都是上过大学的人。我读了一遍,感觉鼻子酸酸的,他眼神凝滞在一个不确定的区域。我先回过神来,拿过书来,再仔细看一遍,确定意思后,念出声:“我可能想到过的最好主题……我全身心投入在奥利弗身上。”
长久的、长久的沉默之后,躺在床上的人哭出了声,呜咽着、絮叨着,吓坏了兰芯。
“你们说,他为什么给我起名晨得,为什么?英文名让我叫Oliver,我说不喜欢他还生气。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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