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天空下,微热的风轻轻吹过带来远处车流人流的嘈杂,坐在天台边缘的男孩缓缓睁开了眼睛。
“What……卧槽!我不是在床上睡觉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路明非大惊,差点就要蹦出自己的英语来。他明明记得他睡前还在那座高层公寓的落地窗前眺望熟悉的夜景,怎么一睁眼就坐在天台上了。韦恩大厦呢?熟悉的天际线呢?
路明非一跃而起,开始观察四周。那嗡嗡作响的空调外机、似曾相识的天台、狭窄而能钻过人的铁栅栏、还有远处正在读秒的红灯……
路明非突然想起来这是哪里了,下意识却不敢相信,他觉得自己应该做了个梦。路明非用力掐了自己一下,不是梦。其实要不是担心吓到别人他直接就跳下去了。
路明非终于确认了:他回来了!阔别7年之久,他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从那个正义与邪恶并存,光明与黑暗同在的世界回到了平淡而安稳的小城。
路明非此刻百感交集,空洞地看向远方。他曾经无数次幻想回到这座城市,回到无比煎熬的高三生活中,回到那个白裙子女孩身边,可最终却只能在单人床上对着天花板流泪。
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伤害,曾经的记忆都模糊了,路明非只想要好好的,即使卑微却仍旧顽强的活下去。
经历了最初两年的艰苦生活,路明非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
他穿越到的这个世界仍旧在地球上,却是大洋彼岸的美国。而他所在的城市是“哥谭市”,按照地图上来看应该是东海岸的纽约。
那天他从黑暗的街道边醒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看到了旁边一个胡子拉碴浑身酸臭的流浪汉。经过一番友好的交流,路明非目瞪口呆:现在是1985年,这座城市是哥谭市。
路明非用了好久消化流浪汉说出的信息,只想要两眼一闭直接死了算了,他实在看不到活下去的希望。
好在原来的世界里仍然有他牵挂的人,比如他的父母。路明非就是在这些牵挂下坚定了活下去的决心,也许某一天还能回去和他们相见呢。
什么都没有,没有身份没有钱,路明非只能去唐人街打黑工。最开始的时候很苦,很苦。什么脏活累活他都做过,有时候一天能工作18个小时,还要被无良的老板克扣工资。
路明非算是明白了,什么刷盘子买大house迈入中产生活,什么一美元炸鸡统统都是假的,假的!
累死累活地干了两年,路明非除了身上的两千多美元和足以作为栖身之地的小房间外什么都没有。车子,没有。房子,没有。金发碧眼的大妞,没有。
后来的五年,路明非已经是西装革履,出入高级宴会的上流社会成功人士了,因为他结识了这座城市的超级英雄:batman,并且加入了他的团队一起在这座城市打击犯罪,守护和平。
事情还要从路明非艰苦生活满两年的那天开始说起。那天晚上路明非又去了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街道边,想要去找一下给他提供帮助的流浪汉,如往常一样,没有找到他。
路明非也没什么失望的感觉,他知道找人这件事本来就是想堵一下运气而已。靠着墙坐下了来,路明非开始回忆在这里度过的两年,不知不觉就泪流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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