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多,看着我逐渐丰腴的腰身,妻子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唉,你怎么越来越胖了?”
我笑着说:“据说这叫幸福肥,过得越幸福就越肥。”
妻子反唇相讥道:“你这叫什么幸福肥,你这明明就叫过劳肥,话说这算不算是工伤啊?”
其实妻子说的确实有道理,我们这个工作性质,每天早上吃完饭后,没有什么活动量,然后坐在收件窗口上,一坐就是半天,然后又是吃午饭,短暂休息后,又是继续半天的收件。天天这样久坐,不胖应该才是稀罕的事情了吧!
这时只听妻子又喊道“快来看,你们不动产又上新闻了!”
“我们这个行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次又是出什么事被骂了啊?”我一脸无奈地问道。
确实是这个道理,我们这个行业,每天都是干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小事,即使作出一点点的成绩,被报道出来,估计也激不起什么水花。但是我们这个行业一旦捅了什么娄子,总是会被无限放大,不知道是何原因。
“这次是说有一个老人在某地买了一套房子,然后他的女婿把他的房证偷偷拿走,仿造了一个假证,把真证换走了,把假证留在了老人身边。然后他女婿又找人冒充老人,把这套房子过到了他女婿名下。然后又用这处不动产在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老人用这个假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结果被发现这是假证,被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收了。老人一怒之下,把不动产登记中心告了,要求把房子恢复到他的名下,同时要就进行赔偿。现在这个案子还在审理过程中,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这个案子让我想到了之前我遇到的那个伪造材料办理委托公证书的事件(详见第16章《造假》),我又回忆起了那天的经历。
妻子追问道:“如果说把假证放在你的面前,你能辨出来真假吗?”
我说:“应该不会有人那么大胆的人吧!这就像是拿假钱去银行存钱,自取其辱。”
结果话音刚落,第二天,我遇到一个前来办理换证业务的申请人,他所拿的产权证,就是一眼假的西贝货。
我没有跟他多说什么,只是轻声的说了句:“这个产权证我看着有点儿问题,我就把这个证留下来,不给你了啊!”
那个申请人到我这个话,一时间面部表情有些丰富,有沮丧,有无奈,但似乎也有点释然。但毕竟他对我所说的话的意思心知肚明,只见他尴尬的笑了笑,点点头,然后收拾好自己的其他东西,悻悻而退。
我还是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虽然说我们一般遇到假证的时候,都是以没收假证,批评教育为主。
但是那是因为办理的这个假证没有产生实际的影响,但是如果说你用这个假证在诸如银行办理了借款业务,造成恶劣的影响,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到那时候估计就不是像现在这样没收假证这么简单了,需要把人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了,那时候再后悔估计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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