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所校场。
陈百户离开处理军务去了。
几个锦衣少年也相跟着,去军屯下馆子。
还有三分之二的寻常百姓听了锦衣少年的话,心灰意冷,干脆彻底摆烂。
反正对于他们来说,参军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桩功注定在三日内学不会,何必累了自己?
偌大的校场,只剩下李牧和零零散散的几个人打算坚持下去。
“嘿,兄弟,怎么称呼?”
就在李牧打算找个地方休息时,先前那个暴躁汉子却迎面走过来,打了个招呼。
“李牧。”
汉子自我介绍:“我叫熊墨,住在东阳镇,今年十六。”
十六?
李牧看着眼前人高马大,身材壮硕,还留着胡须的汉子。
这特么十六岁?
“嘿嘿。”
熊墨自来熟的坐在他旁边,夸赞道:“刚才李兄弟的桩功练得真厉害,以前学过吗?”
“算是吧。”
李牧模棱两可的回答。
他态度冷淡。
两人并无交集,但也没有恩怨,不至于伸手打笑脸人。
熊墨却并不在意,反而从怀中取出一个油布包,打开竟然是一块羊肉!
“李兄弟来点?”
他扯下一块,递给李牧。
“这……”
李牧愣了愣,这熊墨有点热情过头了吧?
“李兄弟别误会,我对男人没兴趣,只是刚才看李兄弟力压那些富家子弟,心情爽快。”
熊墨朗笑道,直言不讳:“老子他娘最仇富了,尤其是那个张全,仗是金刀帮三公子,横行霸道,鼻孔都翘上天了。”
“这种作恶多端的王八蛋,以后生儿子准没屁眼!”
“呃……”
倒是个……性情中人。
李牧也捕捉到了熊墨话语中的关键词。
金刀帮?
那金爷就是死在自己手中,听说金刀帮为了他,还派遣帮众到处搜查凶手,看来地位不低。
“张全?”
李牧当下接过羊肉,开始闲聊起来。
熊墨大口撕咬着,道:“就刚才那个狗大户啊。”
“他家的银钱怎么来的,常山县谁不知道?还不是强取豪夺,搜刮的民脂民膏?”
“等老子有一天练成武道高手,定要为民除害!”
李牧从他的言语中,听出了很大的怨气。
“你和金刀帮有过节?”
熊墨吃肉的动作一顿。
这点小动作,自然是瞒不过李牧的洞察,毕竟他连山林中一根毛发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提起来就晦气!”
熊墨咒骂一声。
原来,他家本是东阳镇的屠户,前几日金刀帮的帮众打着帮内重要人物失踪的旗号,四处搜查。
有两个帮内地痞盯上了镇子上的豆腐西施,欲行奸淫之事,结果却被熊墨撞到,出手打死了那两个地痞。
这也得罪了金刀帮,不得已才来参军避祸。
李牧听着,微微眯眼。
金刀帮还在搜寻金爷的下落?
前些日子,平乐镇上也有这样的动静,但因为叛军夜袭,这件事才平息下来。
李牧本以为已经过去了。
“这金爷,不过是金刀帮的帮众而已,何必兴师动众?”
他杀了金爷,从他身上也只搜出二两银子和一把刀而已。
金刀帮不至于穷到为了二两银子,大动干戈吧?
难道这金爷身上,还有什么秘密?
李牧仔细回想着。
“那夜杀金爷,确定没有留下破绽,尸体也被山中的‘鬼东西’处理了。”
金刀帮不一定能找到自己身上。
念及至此。
他稍稍放下心来。
可这终究是一个隐患。
“叛军……金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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