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下。

李牧没有放松警惕,等了几分钟后,他将箭袋中最后一支柳叶箭抽出,张弓搭弦,瞬间射出。

箭矢破空,落在金爷的尸体上。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确信金爷已经死透了。

“呼~吸~”

李牧深呼吸,压下了第一次杀人的躁动,抬步走上前来。

看着金爷脸上的惊惧,和死不瞑目的样子,他终于理解陈伯说的“百般武艺,弓马为先”了。

“这金爷人高马大,三个青壮都打不过他,如今却死在我的箭下,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箭术】再加【寻踪匿迹】,不仅适合打猎,同样也适合杀人!

李牧凝视着地上的尸体。

他没有书上说的那般想要呕吐,甚至还觉得有些不解气。

“可惜能用的箭矢只有三支,不然定要把他射成刺猬,以解心头之气!”

接下来。

就是喜闻乐见的摸尸环节。

在金爷的怀中,摸出一个钱袋,里面竟然有二两多的碎银。

这还是他刚刚去勾栏酒肆消费了一番,不然至少有三四两。

“都是民脂民膏啊!”

这厮祸害乡里,每年光是例钱就有几十两银子!

“这是什么?”

除了钱袋外,李牧还摸到一把骨刀。

骨刀通体漆黑,不知道出自什么动物身上,看起来极为锋利,在金爷尸体上轻轻一划,皮肉便破开,鲜血汩汩而涌。

他端详了两下,看不出所以然来。

但能被金爷贴身存放,想来是有价值。

将“战利品”收好,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自然是毁尸灭迹,处理收尾了。

“该怎么处理?”

李牧有些犯难了。

杀人容易抛尸难。

这金爷背后,还有金刀帮,若不处理干净,恐怕会惹来大麻烦。

火烧在夜里动静太大,掩埋容易被人挖出来……

思来想去,李牧将目光投向了苍茫的雁荡山。

“山上有猛兽,只要拔出箭来,血腥味定然会吸引野兽帮我处理……”

只是陈伯告诫过,天黑之后不可以上山。

“凭【寻踪匿迹】的足腿敏捷,就算野狼也追不上我,再加上金爷这个食饵,应该没问题。”

李牧不是优柔寡断的人,当即扛起金爷的尸体,向着雁荡山跑去。

“死人是真沉!”

也幸亏箭术入门增强了他的体魄,才让他能撑下来。

借着月光,李牧钻入雁荡山中,找了处隐秘之地,将金爷扔下,顺手将箭矢拔出。

鲜血喷溅出来。

浓郁的血腥味顿时弥漫开来。

“嗷呜~”

几乎是同一时间。

一声低沉的狼嚎声。

李牧豁然转头。

只见山林间,一团黑雾以极快的速度靠近,一双绿油油的眸子如同鬼火般跳动着。

看到这一幕,他浑身汗毛乍竖起来。

没有丝毫犹豫,转身用尽全力向着山下跑去。

好在那黑雾中的狼没有理会他,而是循着血腥味,来到金爷身旁,瘆人的骨骼碎裂声和血肉撕裂的声音传入李牧耳中。

直到跑到山下,李牧才一屁股坐在地上,胸膛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粗气。

“那是什么鬼东西?野狼?”

直觉告诉他,绝对不是!

“不过,以后金刀帮若想要找金爷,只能从粪便中找了……”

李牧休息了片刻,抓起猎弓返回杀人现场,又将地上的血迹清理干净后,这才回到家中。

躺在床上,他长长的松了口气。

“金爷死了,还留下了二两银子,秋税的压力大减,也没人打巧姐儿的主意了。”

“就是不知道金刀帮会不会派遣第二个‘金爷’过来?”

“还是得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才行。”

李牧深知,在这乱世中,“金爷”是杀不完的。

唯有拳头,才能保护自己!

……

翌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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