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走在路上,心思沉重。

以往自己弱小,没有实力,面对金爷只能忍让。

而如今。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金爷绝对不能留!”

今天敢威胁,明天就敢上门强买强卖。

如果不杀他,等日后他带着金刀帮众上门,就算自己箭术入门,也是双拳难敌四手。

“得找个机会,杀之!”

李牧思量着,渐渐进入了雁荡山的范围。

四周传来鸟啼兽鸣,渐渐驱散了他心中的阴霾。

秋天是个打猎的好时节,山中的动物都会出来觅食,以储备过冬。

“这次的目标不高,找些野兔野鸡,实在不行抓竹鼠,无毒的乌蛇也行。”

李牧不自觉的开始紧张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进山。

但手握猎弓,给他增加了不少底气。

他开始在这山林中搜寻起来。

然而。

从清晨一直到正午,背篓里除了一些野菜之外,一无所获。

“呼……”

李牧找了处空地歇息,啃着硬如土块的干粮,心中叹息。

“也幸亏箭术入门,让我体魄有所增长,不然在这山中乱逛,早就累趴了。”

“陈伯说的没错,打猎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打猎最重要的是什么?

不是“打”,也不是“猎”,而是先能找到猎物!

细细想来,老猎户们对于箭术也并不精通,但胜在经验丰富,仅仅通过动物经过的足迹,吃过的食物,乃至粪便就能判断和追踪,设置陷阱。

“那胡三哥儿的队伍中,必然有一位经验老道的猎户……”

可惜李牧现在,穷的连张猎弓都买不起,更别说捕兽夹,陷阱,甚至请猎户带路了。

虽然陈伯教给他一些简单的常识,可真要施用起来却很难。

“陈伯就是老猎户,不知道能不能从他身上将这寻觅猎物的技能学习下来?”

李牧动了心思。

要不下山去试试?

不行,好不容易上山一次,岂能空军?

而且家里的粮食已经撑不了两天了,钱都花完了,必须要有收获才行。

经验不够,那就只能拼运气了!

李牧囫囵将面饼就水吞下,再次起身转悠起来。

许是老天眷顾。

半个时辰后。

李牧猛地顿住脚步,看到不远处的矮灌木丛中,一只锦鸡正在觅食,时不时警惕的看向四周。

“白腹锦鸡!”

李牧忙的蹲伏下身子。

这可是好东西。

不但肉质鲜美,更能够入药,有止血解毒,治疗血痔,痈疮肿毒等症的效果。

而且其锦羽作为装饰,也颇为美观。

依照市集上的价钱,一只成年的白腹锦鸡,至少要八十到一百文!

若是红腹锦鸡,价格还要再高上数倍。

李牧深呼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激动,抽出柳叶箭,搭在弓弦上。

这可是自己的第一个猎物。

他屏息凝神,前所未有的专注,缓缓拉动弓弦。

“这个距离,不到三十步……”

待精气神合一,李牧徒然松手,箭矢如同饥饿的豺狼,破空而出。

那白腹锦鸡忽的感到危机,急忙侧头,却见到一道寒光“刷”的射来。

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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