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十一年的清明节,沧州地域并没有下雨,太阳高照,有了一分夏日的燥热。在这北方的苍凉小县城里,青草复青,碧树已芽,春才刚露头半月余。

得了假的竹奕峰带着牛翠儿一起,天才刚蒙蒙亮就出了门,石映寒也跟了上来。

这是刘老的第一个清明节,是他父母的第六个。刘老的尸骨是他亲手葬的,而他父母的尸骨则是聚宝阁花了很大力气才得以收殓,依照父母遗愿,葬在水阁东边的小竹峰上。遥遥相隔两千里,他只能每年清明节的时候,多放两份祭品,在心中祝愿两人在另一个世界,继续逍遥快活。

出了城门,继续往西走,得走五十里路才能到。对于竹奕峰和石映寒来说,这只是一上午的功夫,但是牛翠儿不同,所以竹奕峰也没告诉她多远。

在竹奕峰的官舍已经住了两个月了,除了比较陌生,其他的一切牛翠儿都觉得很满足。毕竟吃穿用度都备好了,这对于她来说,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而她能做的事情也很少,只有烧水递茶,然后做做饭。

能看到竹奕峰的时间是比较少的,因为他要忙公务,而近两个月也正是沧州县衙忙碌的时候。所以,她相处得比较多的,就是石映寒。

第一天晚上,竹奕峰就给他介绍了石映寒,说是比她大十岁,不太爱说话。第一眼见到石映寒的时候,她就觉得冷冰冰的,心里很慌张,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慢慢相处就好多了,果然如公子所说的,石大哥真的不太爱说话,但人很好,有什么要他帮忙的,才刚说出口,他就立刻去做了。一开始觉得他好像一块石头那样冷冰冰的,后来渐渐觉得,石大哥更像是一块白玉。

除了烧水递茶做饭,后来也帮石大哥调配药澡,草药粉末都是准备好的,只要按公子的指导书来就好,专门都做了记号,她不识字也不会弄错。听公子说石大哥身体不好,所以她也就格外用心,一开始是因为这是作为公子侍女必须做好的事情,后来也因为她想石大哥身体更好。

至于石大哥教她识字,她觉得这不能算是活计,更算是一种享受、一种优待。

对于读书识字,她一开始是比较拒绝的。因为大家都说,女孩子不用认识什么字,照顾好自己的男人孩子就好了,哪有什么心思去识字。不是有句古话么,女子无才便是德。

当时公子很生气,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公子那么生气,也是后来这两个月唯一一次看到公子那么生气。虽然很快公子就收敛了怒容,但她还是印象很深刻。实在没办法不印象深刻,毕竟公子从来就是温文尔雅的。温文尔雅这个词语,也是前几天她在书中学来的,觉得用在公子身上,特别合适。

对于读书识字,公子也不勉强她,只是说有许多事情,都需要识字之后,她才能帮得上忙。其实公子不这么说,她也会全力而为的,因为自从公子出钱买下她后,她就是公子的人了,叫她做什么,她便应该做什么。但她不敢在公子面前表露这样的心思,因为公子会不高兴。

只是学习识字比较乏味,特别是一开始,她总会想起和公子第一次见面时背她的场景。她并不是不通男女之事,这个其实她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知道了,村里的大人们总会拿这方面开玩笑的。

不过,她虽然想要靠近,但是又怕失去清白——那是会被浸猪笼的,她怕死,更怕被活活淹死。只是那时的印象太深刻了,比后来公子买下她后帮她擦拭身体还稍微深刻一点点,而那两段记忆总是会一起出现。

让她最不解的,就是公子居然会帮她擦拭身体,明明她才是侍女啊。她有时候会想,是不是传说中的、扑朔迷离的喜欢在起作用,但公子两个月来看她的眼神都没有丝毫想占据她身体的想法,目光总是淡淡的。她不明白为什么,就像不明白公子明明一个人,为什么能轻易拿出二十两银子,为什么那么有钱,却没有一个奴婢在身边。

所以,她很认真地读书识字,因为她发现书本里的东西真的很多,或许在书本里面,她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只是不经意的,她总会想起最开始那天和公子之间的相处,常常走神。

“到牛家村了。”突然,耳边传来了公子的声音。

这时候,牛翠儿发现那熟悉的路口就在眼前,往里面望去,她住了十七年的房子就坐落在二十丈外的黄土地上。

她突然发现,她已经好久没有想家了。

竹奕峰继续说道:“听石头说,你这段时间常常走神,我想你是比较想家了。如果你想回去就回去吧,二十两银子对我来说,就相当于你们的一文钱,我不在乎的。”

听到公子这么说,牛翠儿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想,公子的确是不需要自己的,自己在公子那儿做的事情,远不够自己吃鱼肉、穿丝绸的。看着身上这温暖舒适的衣服,觉得的确不应该是自己所能穿的。

只是,离开了公子,自己又能去哪里呢?一时间,牛翠儿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时,村里人家家户户都开始陆续出门了,提着一个篮子,准备去祭祖。篮子里面一般放着几根蜡烛,一块肥多瘦少的猪肉,一些香和纸,一个小坛子,以及两三小串半尺长的鞭炮。虽然鞭炮已经很普及了,但不是年节,贫苦人家用得还是很少,毕竟不富裕。

而酒也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一般除非村里有会酿酒的,否则只有过年才有那么小半坛浊酒,其他时候敬告祖先都是用的茶水。

牛翠儿的家离路口最近,而且近来又有一笔横财,所以他父亲走起路来很有气势,昂首挺胸,大步迈腿。篮子由一个妇人提着,皱纹处处,头发已经有丝丝银白,却比那男人还显老一些。在篮子里面,那块猪肉比别家的都大了一半,那坛子放得稳稳当当的,瓶口却是开着,从里面飘散出阵阵不算香醇的酒香。

在两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却是一脸的不高兴。因为以往帮他挡祸抗罪的姐姐走了,而且成了家里的功臣,让他很不开心。

一出门,就有村里人和他们打招呼,很是热情,毕竟他们可是村里的首富了。不仅如此,听闻他家女儿跟了一位大老爷了,日后荣华富贵,大概是享之不尽的,所以大家对他们都和和气气的。

天已经亮堂了不少,那中年男人很快就看到竹奕峰三人。他连忙上前去,搓着粗糙的手连拜了好几拜,好像竹奕峰是活菩萨似的:“老爷您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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