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唯一有机会入朝为官的人是三哥,但她不会支持。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飘摇不定的朝代随时都可能垮台。

那些跟随的官员,将成为陪葬品死伤无数。

这也是林姝不愿意,让哥哥们入朝为官的原因。

武官就更不用说了,俗话说一将功成万骨枯。

“唉~”

林姝叹息一声,终发觉生活在这样的时代是多少的不容易。

可谓是举步维艰,她再也不敢掉以轻心。

“乖孙孙,有什么心事,说来姥爷听听。”

吴一刀刚商量完事情,就听到外孙女人小鬼大的叹息声,不由觉得好笑。

“嘻嘻,秘密是不能说的。

姥爷,我们准备去哪儿定居,名字想好了吗?”林姝转移话题道。

“现在有两个意见,一个是去东州,一个是去溢州。

队伍的名字倒是想好了,叫天佑队。”

林姝听得小脸狠狠地一抽,‘天佑’上天保佑,这也太直白了。

她怎么有种‘白莲教’感觉,普渡众生上天保佑。

“咱们是寻找可以定居的地方,正如鸟儿造窝一样,就叫鸟巢。”林姝正儿八经地忽悠道。

“鸟巢~鸟巢~,是个不错的名字,那就叫鸟巢。”吴一刀点头认可道。

于是,一个逃荒队伍有了自己的正式名字。

鸟巢队。

一个通俗易懂,又独具现代特色的名字。

“姝儿,你觉得咱们该去哪里定居。”

“我听爹的。”林姝一口咬定道。

她当时只看到原主为保护林二壮而死,痛骂一顿后便穿了过来。

并不清楚后面的走向,林二壮重生归来,知道的肯定比她多。

溢州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只有到了那里才知道。

“姝儿不想去皇城吗?

那里有许多达官贵人,你终有一天要出嫁。

定居在皇城,才有更大的机会找到一个好夫婿。”

“姥爷,你这种想法要不得。

皇城是随便扔一个砖头下去,砸到的就是一个大官儿。

在那些大官眼里,我们连蝼蚁都不如,生死只在别人一念之间。

我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谁爱去谁去。”林姝摇头道。

她才不想去东州凑热闹,安安静静的当一个小农女有什么不好。

说白了,即使哪天犯了不得了的错,生活在溢州还能躲到山里去。

吴一刀摸着胡子沉思良久,才点头道。

“姝儿说得有道理,那我们就去溢州。

他们愿意去东州的就去东州,咱不拦着。”

吴一刀转头又与刚才的几人商量,林姝靠着包子闭眼假寐。

将空间内的红薯藤一一插扦,摘豆角、黄瓜、草莓、茄子,又去给野猪、骡子添食。

地里的庄稼再过一个月就可以收割,这一下再也不存在粮食危机了。

以空间内的生长速度,一年三熟不成问题。

林姝的打算是只种两季,蔬果加上粮食的种植以二十亩为准。

再多的就别想了。

总不能一家人吃饭,她一个人劳动吧!

她又不是老妈子,年纪最小却要负责一家人的吃喝。

她穿越的目的就是躺平,想让她当老黄牛,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底层摸爬打滚十年,林姝的善意早见鬼去了。

只要自己活得好,别人的死活关她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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