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好鞋,穿好衣服,一出门发现下雨了,连绵的小雨伴着微风,大家都不觉的打了个冷颤。
很快,在很近的地方找到了一家餐厅,一进门大哥就高声的喊道:“老板先来一份姜丝可乐。”由于下雨的原因,喝点姜丝可乐可以抵抗一下身体里的寒气。
我们一群人围着坐好后,拿起菜单各自点起了爱吃的菜肴。
“我要锅包肉。”朱磊举手喊的。
“尖椒干豆腐来一个。”
“整盘儿大凉菜。”
“哈啤先来一打。”
很快大家点好了菜,要好了酒,边聊边等。菜上的很快,菜码很大。
饭间大家有说有笑,打打闹闹,无比快乐,时而还掀起一阵高潮。
有时兴起之时,一桌人居然合唱起了歌曲,我是……一批……来自北方的狼……
唱完之后,隔壁桌还为我们献上了掌声。没办法,这就是东北人的热情。
朱磊一行人也转身举杯示意感谢,他们也配合的举起杯跟我们共同的喝着。屋里的气氛简直不要太和谐。这也是我深深喜欢东北这个地方的原因。所以今后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深深的为我是一名东北人而感到自豪,我也很愿意以一个东北人的身份,调节好有他参加的各个团体的气氛,自然大家也都很喜欢他,他自己当然也是乐此不疲。
饭后雨停。我各自回家,到家后我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锻炼身体。俯卧撑,仰卧起坐,哑铃各来一套。洗了把脸准备睡觉。
第二天时间来到了周一,到了学校,发现操场上的人多了起来,而且主要是在篮球场。我突然想起来今天我们班有跟其他班篮球比赛,想起前是我们输的,那叫一个惨。但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时不同往日,前世我可是个资深的篮球爱好者,自己也打篮球,更喜欢看NBA,他喜欢的球星叫詹姆斯哈登,既然喜欢,当然他的技术特点也会稍加的学习。
就这样在第三节体育课的时候,篮球比赛开始了。
前世朱磊就是首发队员,虽然水平一般,能力有限,但也是搓子里拔大个儿了。这次更是当仁不让。本来他的身高就很占优势,加上我前世叠加的篮球技能,不说大杀四方吧,也算是一枝独秀,至少本场的MVP非我莫属。
中场挣球,篮球直接打在了朱磊的手里,他接到球丝毫没有犹豫,转身带球冲向篮筐,前面有人防守,我虚晃一步来了个传说中的欧洲步上篮。这也是詹姆斯哈登的拿手好戏,当然此时此刻身边的人对这招没有特别的了解,我轻松的把篮球放进了篮筐。
场下班里的女同学鼓掌叫好,并没有过多在意。但是有一个身影却让他多看了几眼。因为他是他在初中处的第一个女朋友,说是女朋友,其实非常的懵懂,只是简单的拉过手而已,并且在老师发现之后及时的棒打鸳鸯阻止了他们。但依然不妨碍他在朱磊心中白月光的地位。她还是那么好看。突然感觉到自己当年的审美居然也是那么的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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