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从沈悦的小跟班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闺蜜。

闺蜜,多好的名字。

她为了得到这个称呼,又付出了多少心血,这是沈悦所不知道的。

高三那年暑假,高考分数出了,她考了六百五十七,比沈悦多了近四十分。

她原本想去的是首都的S大,但沈悦的分数不够只能去差一点的海圳的珞珈大学。

她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应该是报同一个大学,沈悦是这么跟她说的。她也正好纠结,被沈悦一提醒,便把S大填在第二志愿。

结果毫不意外,她俩都被珞珈大学录取。

录取通知到手的那一天,沈悦邀请她去参加聚会,是她的十八岁生日party。

她当时在奶茶店打工,收到信息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她害怕错过聚会,便跟店长请了半天假,拿着自己攒了三个月的钱买了早就相中的礼物。

因为专注赶路,忘了注意红绿灯,自个闯了红灯,被汽车刮蹭掉一层皮,对方是秦北轩,他刚拿到驾照,第一天上路就遇到这事,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不欢而散,谁知道晚上两人又在同一个聚会碰面。

双方印象都不好,谁也不理谁,还是沈悦出马撮合,他俩这才不乐意的握手言和,后来因为沈悦这个共同朋友的缘故,她跟秦北轩时不时见面,她那时也才知道她跟秦北轩竟然是同一个专业还是同班同学,她当即对着秦北轩白了眼,说声晦气。

秦北轩也不服气,把她从头到脚贬低了一遍,但唯独没说脸。她隐约记得那时候,秦北轩好像脸红耳赤,别过头不看她,还硬扯着嗓子说她就是个美杜莎在世。

她挺喜欢的,因为美杜莎是个不靠男人的美丽又危险的女人,伟大的女性,也因为这,她对秦北轩的印象缓和点,又随着接触越来越深。她发现秦北轩这个除了脸一无是处的幼稚男还是有些优点,比如,每个月爱去下乡支教。

听沈悦说,秦北轩幼年暂住一位农家,有个姐姐从小对他好,长大后,姐姐当了乡下教师,有了身孕,班里又急需教师离不开,这才请秦北轩代课。

她当时听后,大为吃惊,因为她感觉像秦北轩这么有钱的公子哥不应该会做这事,可后来才发现自己的刻板印象有多深。但再跟其他公子哥一对比,还是大多猜的不差,就像一堆矮脖子鹿中变异只长颈鹿,多少有点格格不入,不过也与她无太大关系。

但因为小时候经历差不多,她跟秦北轩逐渐放下成见,说上话,后来,又经沈悦撮合,互生好感,交往了。

每次旅游,她都是跟秦北轩以及沈悦和她沈悦男友,四人出去玩,双方关系好的不得了,可以说是沈悦是她第二个亲人,第三个……

她勉为其难的把秦北轩划进来。

那时那么要好,谁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李厌离心脏好似被塞进搅拌机里狠狠的蹉跎,又疼又苦。

她把自己的意愿跟沈悦说了,当时她邀请沈悦跟自己一起去报名参加学校的国际项目,这样二人不但可以获得学分还能不分开,但,沈悦拒绝了,说不喜欢那个国家,觉得在那里生活不方便,方圆十里地,没一个超市,打滴也不行,反正没国内舒服,一出门便是地铁,更别说,饭菜可口不可口,在国外食物只分为两种,一种能吃,一种不能吃,哪有国内色香味俱全。

沈悦这话一出,她也不好挽求,便自己去报名,其实,她不单单问了沈悦,还问了秦北轩,可惜秦北轩家里有安排,是去霓虹国,幸好她报名的国家离霓虹国不远,也就一个市的距离,她这才放心报名。

两个月后,结果出来了,她被录取了,她激动的一夜没睡,急着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沈悦他们。

当时,沈悦脸色就有点不对劲,她以为是因为二人一年多不见面,难过的,后来才知道,那时候,沈悦就已经知道她要顶自己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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