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商队落脚旅店的路上,班达克皱着鼻子指了指铁枪头上挑着的那件锁子甲道:

“先生你确定要穿这件诺德海盗的护甲,这味道可是很难除去的?听说有人穿了诺德海盗的衣服还会皮肤生病,这会有损您的身份啊。”

“这都不是事儿。”

埃科斯自信满满的道,其实他早就想好了处理这件锁子甲的办法。

回到旅店后,埃科斯通过老约翰,从旅店老板那里借来一口大锅,放入些许草木灰掺入水中,把那件锁子甲清洗过后再放入大锅里,大火烧开后持续大约半个小时再取出冲洗干净。

这样经过弱碱性的草木灰和滚沸的开水处理后,不仅洁净了锁子甲的污垢,杀灭了上面的细菌,还能让内衬上松松垮垮的皮革变得更加有型,穿起来更加舒适。

为了更加稳妥一些,埃科斯又给了雅米拉10个铜币,让她买一些薰衣草回来,放到锅里倒入清水,再次将锁子甲放到锅里文火泡煮了半个小时,然后取出挂在炉火边慢慢烘干。

就这样过了一夜,到第二天早上,一件干净的半身锁子甲就大功告成了。

当埃科斯穿上这件焕然一新的半身锁甲时,不仅上面的污渍腥臭味没有了,连金属的锁链也显得质感锃亮,还透着股淡淡的薰衣草味道,穿在原来略显单薄的埃科斯身上,竟衬托出几分英武之气。

看着满脸自得和惬意的他,众人纷纷艳羡不已,特别是班达克,他可是知道这件臭鱼抹布的本来面目,要不是时间不允许,他也想如法炮制这么一件。

这时雅米拉捧来一套细亚麻衣裤和一双牛皮靴,老约翰走过来对埃科斯解释道:

“前些天行一直在荒村野地行商,买不到像样的衣服,昨天一到德赫瑞姆城,我就让裁缝店连夜赶制了这套衣服,只是商队财力有限,没钱制作面料更好的衣服,希望先生不要嫌弃。”

这话说的埃科斯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只是他虽然心中高兴的乐开了花,但面上却非常虚伪,假模假样的推辞了半天。

班达克见状旁边跟着补充,说这也是为了感谢他昨天给商队挽回了损失,这厮才厚着脸皮接下了。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裳马靠鞍,脱掉那件破烂潮湿的麻片,埃科斯穿上全新的衣服和靴子,套上那件半身锁甲,再背上班达克帮忙又打磨过的诺德长剑,乍一看,像极了横店影视城里走马江湖的剑客,就差一顶斗笠和一领披风了。

当埃科斯穿好这身行头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众人纷纷唏嘘不已。

特别是雅米拉,那眼神已经迷离陶醉了,仿佛见到久别归家的丈夫一样,贴上来帮忙整理衣服。

就这样如众星拱月一般,在大家的拥促下,埃科斯和众人出了旅店,离开了德赫瑞姆城。

一时间就处于众人焦点位置上的埃科斯,表面上古井无波,内心却慌的一批,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有明星体质,不就换了套新衣服吗,难道昨天的那件锁子甲有魅力属性加成?

虽然他以21世纪文明人的姿态,从心理上俯视众人,可是毕竟他原本就是一个屌丝,突然之间貌似成了商队里的重要人物,内心怎么能不慌呢?他就怕时间久了绷不住啊,好吧。

好在这种慌乱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小插曲让他有所明悟,好像知道了其中原因,随即又让他陷入了苦恼的思考中。

那是商队刚出德赫瑞姆城门的时候,一支马队从城里驶出,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路上往来的行人看见驶来的马队都自动让道于路旁。

马队里一个鲜衣怒马的人特别显眼,只见那人身穿酒红色的天鹅绒外衣,腰挎一把白色貂绒缠绕的弓箭,骑着一匹装具华丽的黑马,一看就是个有钱有势的贵族。

“城主大人好威风啊,看样子是出城去打猎吧。”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