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一声,铁门在我身后关上,我没有回头,出来之前教官的话犹在耳边:“陈明,从今天起,你就是一名合法公民了,出去后尊纪守法,好好做人!记着,出了大门不要回头,以后永远不要在这里看到你!”

我将装着随身物品的包裹放在地上,举起双臂,闭上双眼,深深地呼吸着高墙外的空气,这夹杂着灰尘的空气于我而言,是久违的自由的味道,是的,五年了,我重获自由,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是我刑满释放的日子。

我清晰的记得,五年前的今天,庄严的法庭上,法官宣读对我的判决:“……被告陈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盗掘古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对被告陈明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于是,我被送进了这所监狱开始服刑,每天踩着缝纫机,做着各种各样的包包,为了能够减刑,我每天拼命工作。终于,五年后,我走出了监狱大门,随身带出来的,除了贴身物品,还有一张刑满释放证明书和装在信封里的15313.75元,我这五年在监狱劳动的收入总和。

我为什么入狱?判决书说的很清楚了啊:参与盗墓。简单来说,我用所学的星象术给盗墓者确定了一个唐朝一品官员的大墓,并分三次收取了十万元酬劳:定金一万,确认大墓具体位置后五万,盗墓成功后尾款四万。

没想到的是这些半吊子的土夫子连盗洞都不打,直接用炸药爆破,随葬品在炸药的冲击波下被毁大半,更为严重的是剧烈的爆炸声引起了当地村民强烈的恐慌,如此恶劣的行为导致此案成为挂牌督办的要案,两个月即高破,参与盗墓的四个土夫子悉数落网,我也在当天被他们供出来,抓浦归案。

“滴滴……”响亮的汽车喇叭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兄弟,走吗?”一辆出租车停在跟前,司机从车窗探出脑袋。我点点头,拎起地上的提包上了车。“师傅,到春城朝阳区派出所。”

春城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的家就在朝阳区,家里还有年迈的父亲,我得先去把身份证办了,否则接下来的生活寸步难行。

办完身份证,我没有回家,而是在家附近用临时身份证找了个旅馆住下,我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好好去回忆一下我的过去,更重要的是思考一下,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开好房间,我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换上刚顺路买的衣服鞋袜,用自己罪舒服的姿势躺在床上。真好啊,没有霉味。没有臭味,没有跳蚤和虱子,被褥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想睡一觉,但不知怎么的就是睡不着,往事一幕幕的,如同电影一般,闪现在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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