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身体的成长,填饱肚子很快成为我最大的理想。在七十年代初期,没有了人们谈之色变的“三年自然灾害”,也不是“万恶的旧社会”,但物资的供应仍然相当的贫乏,我很难有吃得饱的时候。
我们的主食是米饭,但我正在长身体,家里又添了弟弟和妹妹,全家四个人(爷爷奶奶和我们不在一起吃饭),只有妈妈一个人在生产队出集体工,除了基本口粮之外,生产队的谷子是按工分来分配的,而基本口粮又按人的大小分配,大人一年有两百斤谷子,小孩只有不到一百斤,我们家能够分得的稻谷十分少,根本不能满足三张正在长身体的嘴,还拖累了每天都要参加重体力劳动的妈妈。
主食远远不够,只能想别的办法:妈妈首先想到的是红薯,这是最受欢迎的一种辅粮,在人民公社的旗帜下,每一个农村家庭,都保留有一块极其窄小的“自留地”,在这块小土地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会种上红薯。
红薯这东西也确实好养活,只要有一个落脚的叴旯,它就能茁壮成长,而且耐早,好象也不会生什么病,惹什么虫子,如果土壤比较松而又有一定的肥力,它就会长成很大的个头,而且一窝能够长好几个,一锄挖下去可能是一串提上来。
更绝的是,红薯这东西产量高,搞得好一窝就能产个十几斤,小小的一分地,要是种水稻只能收获几十斤,碾成大米后可能不足二十斤,让饥饿的大人敞开肚皮吃的话,三五天就完了,即算用来填我的小肚子,恐怕也只能坚持十天半个月;但种上红薯,最少可以收获三五百斤,好好地收拾收拾一番,可以供我们四口之家过一个相对温饱的冬天。
可是,孩子们口嫩,顿顿吃红薯实在受不了,为了让我们借助红薯的力量活下来,妈妈们想了很多的主意:
在锅里放十来个红薯,再在上面用小碗盛上二两左右的大米,在煮红薯的同时蒸上一碗啧喷香的白米饭,等开饭的时候,把米饭划成更小的三份,我们三个孩子每人吃一份米饭,再加一两个红薯,妈妈自己却只能啃红薯了,而且这个方法只能在收获红薯的季节使用,这个时候的红薯水份足,有一点点甜味。
大量的红薯收回来后,妈妈往往会把它们剁成碎粒,趁秋天有太阳的时侯晒千,到冬天青黄不接的时候,煮饭时先把一碗大米淘洗好,等饭煮开了再倒一碗红薯米下去,等饭熟了,端出来是就是一碗红白相间的彩色米饭了,也能勾动一下我们小肚子里贪食的虫子。
烧火做饭或者煮猪食的时候,也可以选三两个大小适中的红薯,埋在柴火下的灰烬里,让灰烬的微温把红薯慢烤熟,这样烤出来的红薯比较香,比煮出来的更容易下肚。
在红薯刚收获的季节,妈妈偶尔会选几个,削去外皮,切或薄片,先在锅里滴上几滴油,放上红薯片后翻炒一会,加上一大勺清水煮熟,出锅时放上盐,再搁上几段自产的葱、姜,用“色香味”一起来诱惑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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