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诺亚根本没有玩游戏的闲情雅致。

从进到夜莺苑,听爱莲介绍到“想见弥诺陶洛斯必须先赢得筹码”开始,他便失去了耐心。

我虽为戴罪之身,却好歹是皇帝亲封的东境领主,凭什么见你一个小小的犯罪分子,还要我费这么大劲?

诺亚之所以要来九十一街,真正的目的是为了亲眼看看这里到底繁华成了什么样子。

在确实掌握部分官员纸醉金迷的证据后,的确不虚此行。

把事情整得高调些也没有关系,让越多人知道诺亚在这儿,诺亚反而越安全。

虽说爱莲实际上女儿身的事情有点意外,但他更在意弥诺陶洛斯的态度。

本意是好言相劝,以礼相待,先行诏安,再徐徐图之,能好好坐下来谈的事情,何必搞得鱼死网破呢。

结果这头死猪的脑壳偏偏转不过弯,属实是给了机会也不中用。

好啊,既然你不听话,我就不信你下头的人不想听话。

“我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

他把玩着左轮,顺带观察它的样式。

枪身如凝血后的墨红,枪柄上刻有扭曲的恶魔文字,瞄准处有一只骇人的恶魔之瞳。

它的材质似乎是由某种活体生物制成,外层包覆着类似鳞片的不知名物质,满溢邪恶与诅咒的气息。

他笑了笑。

“爱国的,站左边。不爱国的,站右边。”

在座的各位当然不是吓大的,能在刀尖舔血的黑社会里混到今天这个位置,哪个不是走南闯北,见识颇丰?

其中最受弥诺陶洛斯器重的三兄弟之一,有一位人送外号“东境第一刀”的刀哥。

他惯用一柄来自于兽人的虎头大砍刀,据说曾经在群魔乱舞的九十一街砍翻了一大片,每每出刀,便如砍瓜切菜,场面必定是残肢断臂,血流成河。

他的过去正如他脸上凶狠的刀疤一般神秘,最为著名的当属名为【象形】的小纹章,可让身形强壮如大象,轻易超越三米。

只见他从座位上蹭地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大喊“毛头小子!爷爷给你脸了!”,手中宝刀折射着夜场躁动的光线,身体肌肉猛地暴涨,势如千钧,划出一记压迫力十足的破风跳劈。

“砰——!”

没有火药,没有魔力,诺亚手执恶魔左轮,敲响了宣告死亡的晚钟。

刀哥像是一只坠落的小鸟,啪地落在地上,在场之人无不惊呼,小弟连忙过去搀扶,却不见伤口和血。

只见刀哥缓缓起身,确信自己是被什么东西打中了,可又好像没事儿。

刀哥:“装神弄鬼!看我——”

忽地,刀哥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似乎被改变了。

不知为何,他开始控制不住地回忆起小时候的苦日子,回想起那段没爹疼,没妈爱,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见了就要踢两脚的生活。

他越想越难受,越想越想不开,为什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自己却一无所有?

每当冬季,周围的小伙伴总会冻死那么几个,他们也曾一起对着温暖的橱窗发誓,将来一定能买得起那件黑色的保暖风衣。

可活到今天,他早就忘记了那件黑色风衣。

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

眼泪不受控制地滑落脸颊,那位以狠恶著称的刀哥丢下了大刀,像个小孩子哭得稀里哗啦。

道上的人哪个不知道,当年刀哥为了兄弟自断小指的时候,那叫一个纯爷们。咬着牙,愣是一个声没出,自己捡起手指回去包扎了。

那眼前的人又是谁呢?

龙头们面面相觑,不知道领主究竟是使了什么法子。

实际上,刀哥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巨变,只因扣下那把傲慢之枪的扳机后,射出的子弹名为“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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