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二头巨龙重重坠地,”

“龙骑士从龙背上轻盈、优雅地滑落,”

“她穿着飘逸的长袍,”

“手持威力无穷的魔典,”

“面对形单影只的灵视者,她轻蔑地一扬眉毛,说道……”

“我是,郎歌世——”

绒精的嗓门里似乎塞着什么又软又粘的东西,把郎歌世这个大法师的名字的尾调拖得老长,像个老妪般尖细,还患着拖延症。

“嘘——”

所有能坐的椅子都挤满了人,酒桌之间的空隙一点也没有了,高的矮的,白的黑的,男的女的,来自五湖四海的瓦利亚人、海裔、矮人到处都是。

当吟游诗人拉长了尾音,腮帮子发红,半天憋不住一句话的时候,他们发出不满地声音。

嘈杂的叫声把酒馆彻底点燃,人群靠近舞台中心,把主干道都堵塞了,他们伸出手指指点点。

“你这个满身绒毛的混蛋再嗯嗯嗯,我就把粪便塞进你喉咙,新鲜的!”

“哈,酒馆不准随地大小便,这是文明之地,你这个野蛮人再说恶心的东西我就把你扔出去。”

海怪之眼的日常就是这样,老板找个随便一个看的过去的诗人,然后给他个一展宏图的小区域,再雇佣几个法师学徒用魔法渲染一波气氛,时不时来个惊人的爆炸声,或者烟花,或是冷雾助兴。

夸张的酒馆名字,极具威慑力的海怪之眼招牌就要配上最膨胀的传奇故事——屠杀大法师郎歌世。

有史以来最卓越的大法师,有待论证。

迄今为止最厉害的灵视者,毋庸置疑。

灵视者临危受命,扶艾欧拉之将倾,挽鹿林之即倒——哪这么严重,大法师郎歌世又不是什么杀人狂徒,更不是灭世之魔。

两者决战于魔亥因沼泽之巅——其实是一个被众多房屋包裹着的空地里,向来是人们大书特书的事情,成为了民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抑或是贵族们经纶天下前的寒暄,总是令人回味无穷。

特别是鹿林的传奇英雄真的住在这间特殊的酒馆里。

没有比这个更能引得看客驻足的了。

有观众就有人买东西,就有酒水需求,钱包一晚上就能鼓鼓的。老板躲在柜台边笑得合不拢嘴,他可是聪明伶俐的家伙,早上就把海信瑟斯的单全免了,甚至还退费。

“然后呢?”

“别告诉我灵视者双腿发软,然后赶紧下跪去舔郎歌世的脚,我猜大法师的脚趾头缝隙里满是污垢和黑泥,比妖精的要臭的多——当真,这个故事比你要讲的要有趣。”

有人从兜里掏出几块铜币丢在吟游诗人脚下,他的那张涨红的脸立即变得喜气洋洋。

他抽动了下脸部的肌肉,把花边衣领折了又折,接着热情满怀地用鲁特琴弹着令人尴尬的乐曲。

琴弦的跑调不影响口齿伶俐地发挥,尽管麦芽酒的臭味从未远离。

那个该死的绒精顺手喝了一杯别人施舍的酒杯,作出慷慨大度的模样,还跳了一下,要让众人看到他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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