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记住与吾之约定......吾名塞勒涅。”

......

迷迷糊糊间,格伦感到温柔的触感包裹着自己整个身体,就像回归母胎中的幼婴般,令人忘记一切忧愁与烦恼。

“吱吱!”

一只松鼠跳到格伦的脑袋上,它正好奇地看向脚下的这只哥布林。

下一秒,松鼠被一只手抓住,吓得它吱吱乱叫。

“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格伦握住松鼠从地上爬起,他迷茫地看了看四周,猛地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

狼群呢!?

自己还活着?

托鲁和米娜逃走了?

一系列的疑惑浮现在自己脑海里,格伦看向四周,发现自己处于一片陌生的环境,但还是在森林里。

“吱吱!”

看向自己手中的松鼠,格伦没有浪费粮食,拧断它的小脑袋,当做早餐。

不管怎么样,自己都活了下来。

格伦在吃完早餐后,简单地检查了一下身体,居然完好无损,连一丁点儿的伤口都没有,好像昨晚发生的狼袭都像是做梦一样。

“呜!”

忽然,草丛里钻出一头硕大无比的白狼,它幽幽地看着格伦,吓得格伦又软了腿,甚至连反抗的想法都没有。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狼?

格伦站起来甚至还没有达到白狼的四肢高,他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好不容易才稀里糊涂地死里逃生,怎么现在又遇到狼了,还是这么大的狼。

白狼并没有其他的动作,只是站在原地幽幽盯着格伦一会后,便离开了。

在白狼离开后,格伦赶忙逃离这里,他跑了许久,直到看见熟悉的村庄。

这是托鲁和米娜居住的人类村庄?自己怎么又绕回来了?

这些天格伦似乎一直在几个地方兜兜转转,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捆住他一般,不让他离开这里。

站在远处犹豫不决,格伦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村碰点运气,毕竟他现在肚子有些饿了,一只松鼠的肉太少了。

但现在是白天,不方便行动,格伦放弃了这个念头,刚准备离去,村庄却传来渗人的笑声。

“桀桀,力量!力量!就是这样!只要不断地献祭这些人类,我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力量!”

听到这个声音,格伦觉得有些熟悉,仔细一想,这不是那个邪教徒拉恩的声音吗?

怎么又遇到他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格伦继续逃跑,但在逃跑的途中不幸撞见了两只哥布林同类。

“小矮子,你要去哪啊?”

两只哥布林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奸笑着朝格伦走来。

也许是这两天经历得有点多,面对两只体型比自己高大的哥布林,格伦竟不像以前那样害怕了,他甚至觉得自己努努力还能打败对方。

拔出匕首,格伦看向这两只哥布林,它们并没有很好的武器,只是拿着简陋的木棒。

“那里有烤肉!”

“哪里?哪里?在哪?”

“去死吧!”

用了一个简单的小计策,格伦便将匕首送进了其中一只哥布林的肚子里,对于同类的愚蠢再次刷新了他的认知。

而另一只哥布林在看见自己的同伴倒下后,吓得刚准备逃跑,但是被格伦给扑倒在地。

“说!你的哥布林家族在哪?”

格伦逼问了这只哥布林几个问题后,放走了它。

之所以没有杀死对方,一是因为格伦讨厌没有意义的杀害,那只哥布林已经吓破了胆,对他造成不了威胁。

二是因为邪教徒拉恩在森林里大肆屠杀生灵来献祭给邪神,他甚至已经将魔爪伸向人类,刚才那只哥布林的家族也已经被他灭绝,格伦觉得放走一个哥布林可能会减少自己被抓的可能。

自己现在该怎么办呢?

格伦有些苦恼,这些天他总是遇到危险,不是邪教徒就是矮人和人类,甚至还有野狼。

难道是因为自己到处乱跑才会撞见的吗?毕竟自己以前在和其他哥布林生活的那些年都没遇到这些天的危险多。

于是,格伦决定找一个地方固定下来,他左思右想,忽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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