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呀!”

赵亚军狠狠惊了一跳,随即就有些想哭,可是等情绪稍稍冷静,等昨夜所发生的事一幕幕在自己大脑中回放完毕后,心里就踏实了。

对于离家出走这件事,自己仍然没有后悔。

至少到目前为止,自己还是没有后悔,或许,自己可能是还没有适应过来罢。

十五岁,可真是个尴尬的年龄。

自己要是再过一岁,就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年,就不必再一直活在自己还是个少年的温柔乡里。

嗷呜!

野狼又嚎叫了一声,调子拉的很低,叫的时间也很短,就像是狼与狼之间简单的打招呼。

赵亚军稍稍活动了下脖子和腰骨,然后本能抓起飞镖弹弓,并将皮筋拉长一截,让飞镖随时都能射出手。

他知道,眼下切合实际的办法是如何驱赶走这群家伙,而不是怎么猎杀它们,毕竟自己从来没有过杀狼的经验。

当然第一次使用飞镖弹弓,也算是一次新鲜的尝试了。

许是察觉到了玉米秸秆内的动静,野狼们齐齐地后退了两三米。

通过玉米秸秆的缝隙,赵亚军看到围着自己的野狼足有七八只,这些家伙可太狡猾了,从四面八方,几乎将玉米秸秆堆团团围住了。

赵亚军二话不说,便找到一只体型不大的野狼,瞄了上去。

一边爬着往玉米秸秆外钻,野狼们看起来不服气的样子,时不时大张一次嘴,然后就是龇牙咧嘴,目露出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凶光。

这一刻,赵亚军陡然想到了自己的四达说过的话。

野狼也是个大势利眼,只会欺凌弱者,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必强。

因此这一刻,自己不能成为在它们眼中所认为的弱者。

飞镖已经对准了那狼的天灵盖,松手的瞬间,大脑中怦然闪过一个遗念:骨头!

他就怀疑了,自己的飞镖真能穿破它那坚硬的头盖骨吗?

为万无一失,他还是换了目标,重又将镖头对准那狼的软肉,皮筋儿一下拉长至极限。

一松手,“呼嗖”,一瞬间,飞镖就飞射了出去,快的眼睛都无法捕捉到它的飞行轨迹,只看到那狼侧身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不过很快就站了起来,朝着远处辽阔的田野飞奔去了。

很显然,自己射中了它,它正不停用舌头舔舐着被射中的位置,一边在喉咙里发出“嗷呜嗷呜”的低沉声。

心里就美滋滋的,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它居然看起来安然无恙的样子,跑的还是那么的欢。

不过它逃跑了,自己也算是成功了,达到了驱狼的目的。

这时其他的野狼又后退了好几米远,这其中有那么一只野狼,体型就格外的大,甚至比自己刚刚射中的那只大了将近一半。

“难道它就是我爷说的扎毛?”

“扎毛”就是狼王的意思,心念一动,又立刻搭起一支,同样对准了那家伙的软弱位置,拉长射了出去。

“呼嗖!”

那扎毛又“嗷呜”了一声,声音明显要比前一只大很多,转瞬间,它就拔腿朝田野里跑去了。

紧跟着,其他野狼也跟着跑了。

“果然,这家伙就是扎毛啊!”

“只要我打到它,就能得100块钱赏金!”

美美的一想,心里就很激动。

大概每个像自己一样大的少年,都有一个发财的美梦吧?

可是那些跟自己一样大的少年,又有哪个肯像自己一样跟家里人断绝关系,去闯荡世界的呢?

就像怕狼,不去尝试靠近野狼,就永远只会活在怕狼的井底下,就永远都会不知道自己比野狼还厉害。

随后,他便立刻钻出了玉米垛,此时空气微凉,离家出走时,因为紧张,自己居然连一件厚衣服都没穿,还是这一身单薄的红背心,以及破成乞丐的麻色裤子,好在现在是炎夏,熬一熬,等太阳升起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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