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江逸风说出开始表演的时候,苏东楚身上某个开关像是被开启了,他骤然睁开了眼睛。

紧接着,在所有人不解的目光中,他抓起一坛子酒,大口大口往嘴里灌了起来。

啪!

等到喝得差不多了,苏东楚把酒坛子直接摔在地上,脚下有些虚浮,身体不停摇晃。

此时的苏东楚,真有些醉了。

但是,他却异常兴奋。

这一刻他等得太久了。

为了这一刻,他在家里演练了一天,甚至一个眼神,要说的每一句话,都烂熟于心。

他要用姐夫教给他的词,打脸赵丙方……不,他要打脸在场的所有人,打脸整个大周文人。

作诗?

我不会!

但我姐夫会!

我姐夫说要将我打造成诗仙,那我便是诗仙。

“阿姐,你来为我写。”

苏东楚一把夺过状元楼伙计中的纸和笔,递给一旁有些呆滞的苏映雪。

“好,我为你写。”

苏映雪展开麻纸,蘸了蘸墨,目光看向苏东楚。

“将进酒!”

苏东楚再次抓起一壶酒,喝了一口后,微微仰首……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前面两句一出,状元楼三层全都震惊。

就连那有些微醉的赵丙方,也瞬间清醒过来。

因为只是这个开篇,便给他们磅礴大气的感觉,更是不知道超越了多少人。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苏东楚到了这里,停顿下来,像是在思索,实则是在给其他人反应的时间。

用姐夫的话就是,先让他们舔一舔。

“好!”

一个年轻诗人双目赤红,手中折扇用力拍打掌心,大声道:“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只是这两句,王某甘拜下风。”

说着,年轻诗人整了整衣衫,朝着苏东楚恭敬作揖。

“哈哈……”

一个稍大一些的诗人骤然大笑起来,“我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到了不惑之年,竟然还不如一个少年看得透彻。”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苏公子,你说得没错,我是垃圾……这杯酒我敬你。”

说完,他把酒一饮而尽,而后把酒杯摔在地上,痛快地扬天大笑起来。

事实上,不只是这两人,几乎半个状元楼第三层的诗人,都与这三句产生了共鸣。

毕竟,现场的绝大部分诗人,固然有些名气,却就是无法入朝为官。

而为官,是文人的终极梦想。

苏东楚的这三句,恰恰抒发了他们郁郁不得志的愤慨情绪,也让他们产生了孤高自傲的心理。

“……”

“……”

“五花马,

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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