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龙说道:"日本人一直觊觎东番岛,目的是占为己有。
荷兰人虽然也想占据东番岛,但目的是为了从事贸易,赚取利润。
皇上如果与荷生人谈判的话,其实可以不费一兵一卒收回东蕃岛。
这样做其实更为有利。从长远来说,与荷兰人谈判对朝廷利益很大。
如果皇上愿意谈判的活,微臣可以从中周旋。"
作为一个大海盗兼大海商,郑芝龙与荷兰人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天启二年,荷兰人进攻澳门失败,占据澎湖,与福建水师打打谈谈。
天启四年八月,迫于福建巡抚南居益压力,荷兰人破坏澎湖一切设施,退往东番岛大员开设商馆,想以大员作为中继站进行对明朝的贸易。
然而进展得并不顺利,主要原因是货源控制在大海商手中,荷兰人必须将财货交予垄断商人,然后等待所需货物送来。
但这些商人极不守信用,要么不按时交货,要么数量不够,要么有次充好,要么临时加价,有些还卷款跑路。
荷兰人苦于明朝法律禁止外国人前来通商,只得强行到厦门湾贸易,或是拉拢当时横行海上的海盗。
崇祯元年秋,郑芝龙接受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招安,率部进入厦门。
十月,大员长官纳茨设计扣押了郑芝龙,强迫他签订为期三年的奥易契约,并上报巴达维亚总督。
总督库恩却认为契约对东印度公司不利,新任大员长官普特曼斯上任时得到训令,此契约无效。
崇祯二年八月,普特曼斯从大员出航,准备去厦门见郑芝龙商谈,却在途中得之厦门己经被李魁奇占据。
原来,郑芝龙受招安不久,同伙李魁奇趁郑芝龙去福州的时候,带领郑芝龙的一大批部下、船只。叛逃广东,纠结海盗劫掠海上,成为海上霸王,击败郑芝龙,占据了厦门。
普特斯曼经过权衡,决定帮助郑芝龙抢回厦门,以期得到自由贸易。
崇祯三年二月,普特曼斯、郑芝龙与另一个海盗头子钟斌,兵分三路,进逼厦门湾。
李魁奇见势不妙,试图逃往海上,但被居于上风的荷兰军舰挡住出路,只得率三艘小船,走内港试图逃脱,却被钟斌生擒,押入厦门处死。
郑芝龙与普特曼斯私下达成协议,承诺将为荷兰人向熊文灿争取自由贸易,并使荷兰船得以留在厦门湾内交易。
一时,巴达维亚当局对厦门湾寄予厚望,甚至考虑放弃大员,改往厦门湾内交易。
但朝野上下几乎没有具备国际视野的人,文武官员一致认为,外国人前来沿海贸易,是海盗横行的原因,福建当局因此严禁荷兰船来厦门交易。
普特曼斯对这种结果相当不满,向巴达维亚总督强调:"我方虽尽力消灭海贼,为中国建立功劳,但事实不被承认,完全之贸易非籍武力不可得。"
但此时明荷贸易在福建巡抚熊文灿的默许下,还可以在厦门湾沿岸的海面上,通过接驳船来偷偷进行,所以普特曼斯还有所保留,担心发动武力攻击后买不到货物,仍然期待郑芝龙帮他们争取到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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