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谁不想体面的活着?

谁愿意看着自己的衣服脏了吧唧?

那个男同学名字叫李明,父亲是农民工,在工地上被手脚架砸伤了瘫痪在床,家里还有一个瞎眼的奶奶,他妈看到家里成了这鬼样,直接跟人跑了。

李明每天回去要照顾两个老人,还要去包工头门口磕头要钱,能吃饱饭就不错了,怎么维持体面和干净?

他们租的那种半地下室的单间,厕所在一条街以外的公厕,提水的地方在房东的楼上。

不是不想干净,是真的有心无力。

活下去就已经很艰难很艰难了,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每天晚上一想到明天早上还要起床,就不想活了。

为什么地球还不爆炸?为什么人类还不灭绝?

但是睁开眼看到周而复始,看不到尽头的一天还得继续活下去。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来到学校还得被汪小雨这样的人欺负。

林夏看着李明,就好像是看着从前的自己。

李明的眼神怯懦怯懦的,胆子小到了极点,害怕恐惧到了极点。

林夏现在的眼神很像盛骄阳,锋利霸道,带着几分桀骜不驯,就好像汪小雨如果敢爬起来的话,她就敢继续把汪小雨砸趴倒在地上。

做人就是这么凌厉。

原本李明赶紧收回了脚,想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想要继续躲在后面,但是一下子对上了林夏这样的眼神,吓了一大跳。

心好像被雷劈了一下,积蓄了所有雷电的力量。

汪小雨经常在路上看到他就打他。

也没别的原因,就是路上碰见了,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乐子。

李明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对趴在地上的汪小雨说。

“对不起,我刚才不应该把脚伸进你嘴里。”

明明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小孩,说出来特别害怕的求饶的话,但是听起来却那么刺耳,那么让人觉得别扭。

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

汪小雨气的恼羞成怒,撑着地站起来,手颤抖的指着李明。

“你是不是活腻了!”

李明低着头像是害怕到了极点,“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要不等放了学,你也把你的脚伸我嘴里!”

这句话说来,众人笑的更厉害了。

一个校霸如果变成笑话,就会失去在同学们中间的威信,再也不可能随心所欲的欺负人了。

因为其他人会觉得她不可怕了!

林夏双手环胸,鄙夷的翻了一个白眼,“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那么喜欢吃别人的脚趾头!”

汪小雨气的浑身发抖,“林夏!”

林夏轻飘飘的又给了她一个白眼,“你别打我脚趾头的主意,我嫌你的嘴脏!”

这两句话简直是诛心之言!

汪小雨简直要被气哭了,用手指着林夏手指头快要戳到林夏的鼻尖上去了。

“你给我等着!”

林夏淡淡地说,“我等着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如果非要跪下舔我的脚趾头,那我肯定是拒绝的!”

汪小雨真的被气哭了。

林夏转过身去把自己的桌椅拼好,然后把掉落在地上的书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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