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众人散去,林默也终于自由了,赶忙往家跑。

“夫君。”

“姐夫。”

两姐妹看到后连忙跑过来迎接,并主动帮他拿东西。

“换了这么多东西呀?”

几十斤米,一匹布,几十斤铁……

秦禾看到这么多东西也很是惊讶,它们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一只獐子。

“这匹布是獐子换的,其他的东西是我给王财主家的女儿治病的报酬。”

得,

嘴巴已经形成肌肉记忆了。

“姐夫真厉害。”

秦苗最看重的是那匹布,因为她已经,好几个月没换过衣服了。

林默拿布的初衷,就是用来给她们做衣服的。

一匹布有十三米多,足够给她们做几套衣服了。

另外的两匹,可以用来做被褥,床单。

不过,这些活林默可不会。

“小禾,你会做女红吗?”

林默心想这个时代的女性都会吧。

然而秦禾却红着脸道,“不会。”

她比较喜欢骑马射箭和算术,还真没学过几天女红。

担心林默会因此而嫌弃自己,秦禾连忙补救道,“我现在学可以吗?”

在农村,不会女红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媳妇。

不会女红的女孩,根本嫁不出去。

即便嫁出去了,夫家也可以用这个理由把她休了。

所以秦禾很慌。

“算了,找个人帮我们做吧。”

“你去把米倒到米缸里面。”

林默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曾经帮助过前身,度过最艰难一段时间的人。

也是尚义村,他认为的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

不清楚林默是否生气的秦禾,内心有些忐忑不安。

但秦苗却没有那么多顾虑,她生性活泼,有话就说。

进屋后,她拉着林默询问道,“姐夫,你会不会因为我和姐姐不会女红而不要我们啊?”

“呵呵,当然不会了。”林默笑着回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他不会因为某一点不足而否定整个人。

而且,女红之所以是村妇必备的技能,是因为穷。

对于富人而言,那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方式而已。

穷人的身份不会跟随林默很久,所以他也不要求自己的女人,必须要会女红。

“嘻嘻,姐夫你真好。”

秦苗抱着林默的胳膊,小脸蛋贴在上面。

一旁倒米的秦禾,闻言松了口气。

“姐夫,粥已经煮好了,可香了呢,我给您端过来。”秦苗把布匹放在床上,快速地跑过去盛粥。

有了鲜肉和骨头的加入,粥香混合着肉香,让两天没吃到一顿好饭的林默也食欲大增。

想起来自己还有盐巴,林默往里面加了一些。

加了盐之后,粥的味道瞬间好了几个档次。甚至连益母草的苦味,也被掩盖了。

不一会儿,两姐妹端着三碗粥来到餐桌。

林默一碗是满的,肉最多,而且唯一的骨头也在里面。而两姐妹自己,却只盛了半碗。

因为不知道林默会带来这么多米,她们本着节约的原则,并没有煮太多粥。

所以,总共就这么多。

林默把骨头夹到秦苗的碗里,又和秦禾换了一个碗,并且没有给她们反对的机会,“你们现在需要补身体,多吃一点。不养好身子,怎么给我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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