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黎,今年一十四岁,是村子地地道道的本土人士,祖宗八辈都在黑土地里刨食儿吃,他勉强算是有些出息的那个。

少年年少,却早早成为了经验丰富的猎人。

三王峰的进山道路上,少年手持牛角长弓,腰挎柴刀,背着背篓。

背篓里藏有箭矢。

少年算不上壮硕,甚至又清瘦,不过常年与麋鹿比拼脚力,身子骨异常结实。

若是入了山林,几乎与猿猴无二。

抬起头,看了眼清晨灰蒙蒙的天幕。

荆黎黝黑脸庞上有些阴郁之色。

看样子,今天有雨,而且不小。

猎人们有两大忌讳,在黑夜入山,于雨天停留。

山势险峻,一旦雨水太大,道路打滑,山石松动,遮蔽视野迷失方向等等。

若运气太差,估计都不用等雨停,他就得彻底埋葬在大山里。

可一想到家中卧病不起的娘亲,还有即将空落见底的米缸, 少年再次眼神坚定。

只能心底暗自祈祷。

希望老天爷给个笑脸,让这场雨幕来得晚些,来得小些。

人与大山相比,好似沧海一粟,毫不起眼。

天王山脉为人所知的区域总共分为四个个地方,最前端的臧符峰,与之相连的丰阴涧,紧接着就是宝鸡谷,还有最后的三王峰。

三王峰,多草药,古木,形如一把三叉戟,直入云霄,千年以来屹立不倒。这也是村里人捕猎和采药的绝佳山林,无大型野兽出没,毒虫之流。只要避开相应季节,危险就会小很多。

树荫下,清瘦身影快速穿梭着,身形矫健如猿猴。

一边估算着时辰 ,一边找寻前些日子放下的套子。

连续几个陷阱都落了空,这让少年有些心灰意冷。

捕猎一事,除了经验之外,最重要的是运气。

好在老天爷没吝啬到这份上。

最后三个窝子,分别收获一只山跳,一只野坤,还有一只夜鸮。

山跳之流不用多说,一刀背直接拍死放入背篓。

唯有那只夜鸮让少年犯了难。

鸮,在文人墨客的笔下代表不详,属于污秽的代名词。

但在这人迹罕至的大山里,它们是守护大山的精灵,受村民敬仰。

能在黑夜中翱翔天际,无所拘束,被渴望自由的人们崇拜。

所以在村里人眼中,若是害死一头鸮,会引来大山的记恨。

村子不富裕,肉食自然稀罕,平日只能靠着进山才能偶尔尝点荤腥。

“要不要放它走呢?”

荆黎还在犹豫。

“槐叶城里有喜好养犬弄鹰的富贵人家,要是将这鸮卖出,起码也能有二三两银子,这样一来,娘亲治病所需的药钱也就有着落了。”

想到这,荆黎深呼吸一口气,对着翅膀被缠绕住的鸮歉意道:“抱歉,这次,容我不信鬼神一回。”

将鸮与山跳等塞入背篓。

黑云翻墨已遮山,白雨跳珠回声传。

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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