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楠武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时期的乡镇面貌,也就比农村乡下好一些。街道破旧,大多房屋也都是低矮的砖瓦平房,偶尔才会出现个别两三层楼房建筑。

无论是人流来往,还是热闹繁华,都远远无法和后世相比。

人们大多都是穿着颜色浅淡的衣服,如蓝色,灰色,青色,,,而且很多都还带着补丁。

偶尔才能看见后世随处可见的汽车,就连骑自行车的人都不多。

虽然在见过后世先进繁华的朱楠武眼中看来,镇上的一切都有些落后颓败。

但在高雪瑶这个从古代穿来的眼中,这里处处充满新奇,和她以前生活的大蜀朝截然不同。

虽然从继承的原身记忆当中,她已经有所了解,但亲眼所见和在记忆中看到,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首先就是建筑风格,这里的房屋虽然也不高,但多是土石砖瓦结构,不像大蜀朝的基本上都是木质建筑。而且相较于建筑的艺术美观,这里的建筑更注重实用结实。

其次,就是这里人的佩戴穿着也没那么多的讲究要求,女子也能穿和男子类似的衣裤,甚至还有穿着一种名为裙子的服饰,露着胳膊大腿在大街上走动。

这要是在大蜀朝是绝不可能会出现的现象,否则会被人指责伤风败俗,有伤风化。

而最吸引高雪瑶注意的,还是那个不需要人推或者马拉,就能自己行驶起来的,叫汽车的东西。

正巧他们刚来到镇上就遇见一辆公社的红旗汽车从身旁经过。让高雪瑶亲眼见识到了这个完全超出她理解范围的神奇新事物。

还有那用两只脚不停蹬就能向前跑的自行车;能传出声音自己说话的收音机;可以把人的模样记录下来的照相机,,,

一路走来,亲眼目睹了一桩桩一件件新奇又有趣的事物,不禁让高雪瑶对这个未知的新世界更加充满兴趣起来。

“已经到了镇上,不如先去吃个早饭休息一下。”朱楠武看着因赶路而累的俏脸粉扑扑的高雪瑶,主动开口提议道。

他们虽然来得比较早,但一路赶来也花了不少时间,现在日头早已升起,估摸至少也得八点左右,大街小巷已经开始有人在走动,无论是工厂还是饭店,想来都已开始上班。

高雪瑶深吸了口气,稍微平复一下自己有些紊乱的呼吸。然后冲朱楠武轻轻摇了摇头;“不用了,我还能再加持,还是先去把证领了,以免节外生枝。”

通过路上与朱楠武的一番交流,她也对朱楠武的处境有了一定的了解。自然也就知道了朱楠武的大伯一家不想他现在结婚,还想要让他继续当牛做马被使唤。

而他们去向大队长开证明和介绍信,就得把要去结婚这件事说清楚。

他们没有理由要求大队长为他们保密,而大队长知道了,想必很快整个大山村就会都知道,朱楠武的大伯一家也会知道。

不要怀疑,一旦朱楠武大伯一家知道他要结婚,必定会想方设法阻止。

正是因为想到了这点,高雪瑶才会拒绝朱楠武的好意,打算先去领证,避免意外发生。

经高雪瑶这一提醒,朱楠武也想到了这点,以原身大伯那一家的行事,还真有可能会追过来阻止他结婚。

于是,朱楠武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旋即二人便直奔结婚登记处而去。

实际上,他们两个还真不是杞人忧天,就在他们离开村子不久,他们两个去领证结婚的消息便是在村内传开,又是引起一片热议讨论自不必多说。

要说村民们得知这个消息,只是凑个热闹八卦一番,那么原身大伯一家在听到朱楠武要去领证结婚后,就是勃然大怒。

“该死的拖油瓶,本以为这回他死定了,亏得老娘还惋惜失去了这么一个听话好使的壮劳力,没想到他命这么硬,竟然活了过。”

听到消息时,原身大伯母郑红秀刚吃完早饭,正在洗碗刷锅,气的是直接将刷锅的抹布一扔,跑到院子中双手叉腰,一双吊角眼怒瞪着,不断咒骂出声;“他这是是翅膀硬了,竟然敢瞒着我们去领证结婚。没良心的白眼狼,不是我们家给他吃给他喝,他早就饿死去陪他那对死鬼父母了。”

“娘,大清早的你咋咋呼呼的干什么,不就是拖油瓶要娶媳妇吗,有啥大不了的。”

郑红秀生了两儿一女,大儿子今年二十,在县里的棉花厂上班,二女儿十五岁,在镇上念初中,只有9岁的小儿子朱二牛留在身边。

“拖油瓶娶了媳妇,不就多了一个人给我们使唤了,不挺好的。”朱二牛乐呵呵的瞧着二郎腿,剔着牙。

郑红秀没好气的瞪了小儿子一眼;“去去去,你个小屁孩懂什么,那个白眼狼可没这么好心,他是另有图谋。”

她没有再和朱二牛多说,而是把目光转到了坐在堂屋一口一口的抽着自制土旱烟,未曾开口的原身大伯朱富贵身上;“孩他爹,你说这是该咋办?那小兔崽子分明是在打分家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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