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今天才大年初三,就算他哥哥嫂嫂侄子侄女弟弟都去拜年了,但他父母应该在家的呀?”
有人疑惑不解地问道,语气里也多多少少地带着点不耐烦。
在山村里,家中长辈,在大新年里,从初一到十五,不会同时出远门,要留一个在家看门,在来人串门或拜年时,接待客人。
家中无人,是不吉利也是对来串门或拜年的客人的怠慢与不尊重,会落下话柄,以后也会在村里失去人心,伤了人脉。
所以,这林家大年初三,家中却无人,本就很不合常规。
大家这么想着,难免心生不满与怨怼。
而且,继续在这里等下去,也确实真地很煎熬。
这样天寒地冻的天气,谁又愿意在这荒山坡上,守着一具尸体傻等呢?
虽然人死为大,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值得同情,但是谁也不会想因为同情悲伤就把自己的小命也交代在这里吧?
大伙来得也是匆匆忙忙的,没打雨伞也没穿雨衣,直接穿着大皮袄子,戴着熊帽子,就过来了。
大伙身上、帽子上都已经堆积了不少白雪,都快成雪人了。
站在雪地里的双脚,虽然裹着皮靴,这站得久了,却也感受到了刺骨的冰寒,已经开始麻木了。
在这里的人,也都是脾性好的汉子,所以大伙不耐烦归不耐烦,却也没有人直接抱怨,说什么难听的话,都忍耐着。
大伙儿心里都清楚,毕竟这里是死了人,还是个熟人。
“先抬回村里去吧!”慕辞沉沉地说道。
他抬头看了看越下越大的雪,也不再征询村长的意见,直接吩咐那几个壮汉动手抬人。
他来得更仓促,走的太急,连帽子都没戴。
他头发上早已经都湿了,头顶上开始冒蒸汽。
落在他头上的雪,在他的体温的加持下,很多都已经融化了。
偶尔有雪水流进脖子里面,冰凉冰凉的,难受。
他扭头,看看简秋、都灵山、忘忧林,发现他们三人跟自己一样,也好不到哪里去。
除了简秋戴了顶帽子外,那两个年轻人,也是光着头,头发上都是白雪和雪水。
“那就先抬回他家院子外面去吧!”
村长点点头,疲惫地说道。
他也知道这么等下去也不是办法,也没有意义。
谁知道他家人什么时候来呢?
慕辞看了一眼村长,没有再说什么,没有等他们的意思,也不打算帮忙。
“我们先走吧!”
慕辞拍了拍简秋的肩膀,边说边抬腿向山坡下走去。
“好!”
简秋答应着,背起自己放在地上的工具箱,跟在他后面离开了这里。
都灵山快速收拾好药箱,背在肩上,追上两位师父的脚步,也先行离开了。
忘忧林则主动留下来,帮忙抬尸体。
他向来就是个热心的,也是富有同情心的青年。
他不能像都灵山那样,跟在慕辞后面,帮助查案,也就只能随着自己的本心,为死者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了。
“二发!”
都灵山边走边思忖着,嘴里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在记忆里搜索着这个人的信息。
村长说是二发第一时间发现的死者,可是他这么早,就出现在案发现场,真的只是巧合吗?
二发这个人,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虽然他不怎么在忘忧村走动,二发也很少到山上去放牛啥的,二人见面的时候很少。
但是二发的一些光荣事迹,他还是有听说的,毕竟二发这人,在这一带也是小有“名气”的。
他这人,二十出头,不仅长得丑,五大三粗的,还好吃懒做。
平日里,都是不睡到日上三竿,他绝不起床的。
他是他们家的幺儿,他父母一共生了六个孩子,也就他一个是男孩。
在他前面的五个,都是姐姐,所以他父母对他都是娇生惯养的,特别溺爱。
就连他的五个姐姐也都特别溺爱他,对他都是有求必应。
一家人,将他惯得有点无法无天,从小就很能折腾,就差没上房揭瓦了。
早些年,稍不顺心,他还会对自己的父母大打出手,说话也特别难听。
那些年,他在村里也尽干些偷鸡摸狗的事,特别讨人嫌,所以没有人喜欢他。
用现在的话说,那段时间,应该是他的叛逆期。
长大成年后,虽然他脾气收敛了许多,也不干那偷鸡摸狗的行当了,对父母也尊重了许多,但是依然好吃懒做。
这已经是养成了惰性习惯,应该会伴随他一生了吧!
他从以前的无法无天,到后来的好吃懒做,给村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这一带,也被传得人人皆知。
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起那么早?还是这样大冷的天?
再说,他一个四体不勤的懒汉,又跑到那山旮旯里头去干什么?
要知道那地方,因为过于偏僻,还流传着一些比较恐怖的民间传说,所以平正常人都很少会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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