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官了解了个大概,拿上李清越的状纸,一个头两个大。

状告的可是镇国公府!

他们京兆府衙庙小,不敢审镇国公,却不得不接,整个京城的百姓的情绪都已被调动。

不接,民怨沸腾,他们的官也当到头了。

周围几条街被围个水泄不通,连蚂蚁也难爬出。

喇叭太响,京兆府尹早在听到李清越往京兆府赶,他的太阳穴就突突地跳。

直至此刻,坐在正堂上,他还没恢复正常。

一个大大的烫手山芋!

“堂下何人,状告何人?有何冤屈?”

京兆府尹张大人端着一张刻板的脸,威严地问。

李清越将在书记官接状纸时所说的话再重复一遍,“大人,继夫人白氏身边的海嬷嬷带人打杀我嫡亲的弟弟李敬白,让我撞个正着。

我从来没想到一个国公府的下人权利如此之大,可以直接杖毙国公府的公子。

严加逼问之下,才知眼前只配和下人同食,用下人标准的这个小娃娃是我的亲弟弟。

我也想不了那么多,就拉着他直接过来鸣冤鼓。”

堂上的张大人,围在门口旁听的百姓都有点无语。

这叫啥,横的怕愣的,愣得怕不要命的吗?

只是一个下人的口供,能说明什么?

只是撞到下人要打杀她怀里的小娃娃,又能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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