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在清心泉中,她铺了满池芝兰花瓣为自己沐浴也是常有之事。回忆起往昔,花伶不自觉地扬起嘴角,面上绽放的笑意让陶月儿不禁看痴了去。
许久,花伶才微一摇头,淡淡道:“抱歉,我不知道。”
三日后,是陶月儿和花伶搬家的日子。
这半月来,陶月儿和房东软磨硬泡,终于谈妥了一间位于西街的二层小楼。
小楼临近西市,交通便利,但因整条街都是做丧葬买卖的,故而租金便宜。
陶月儿询问过花伶,花伶坦言自己不怕这些,于是她也不那么在意,只想着比他们住贫民窟要好。梅雨季节里,至少平日屋顶不会漏雨,墙壁不会起霉了。
搬家这日,陶月儿提早一个时辰回到家中,花伶已经收拾好一切。但虽说是收拾了,其实也就是两个包袱。他们的吃饭用具,以及为数不多的香具和两本书。其余的物件便都留在了贫民窟中。
花伶穿着白衣白绶白靴,青丝末尾处扎了一条红头绳,垂吊在腰间,一点都不显女气,更多了一丝雅致。
他昂首走在前头,陶月儿背着两大个包袱走在后面,一路上吸引了众多人的注意。
不,确切来说,他们都是在看花伶。
花伶无疑是吸引人的。
他凤眸微挑,唇色殷红,下颔骨线条完美,微敞着的美人骨横梗在领口,双手自然下垂,踏着慵懒而随意的一字步。既不失大家风范,又没有刻意去端着,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天生的贵族气质。
陶月儿与他一比,活活被比成了一个其貌不扬的小跟班。还是年纪颇大的那一种。
不像丫鬟,甚至有点像奶娘。
“哟,我当这是谁呢,原来是‘伶少爷’啊。”
一声若有似无的嘲笑在身后响起,花伶和陶月儿皱眉,驻足回头一看,便见着一英姿笔挺的红衣少年郎。他纁衣玄绶,腰间佩金纹玉佩,背覆一柄赤金宝剑。
服饰古来以朱玄为贵重吉色,平民穿不了这样颜色的衣裳。他走在大街上,也真不避忌什么,鲜艳得很。时刻提醒着旁人,他身份了得。
此人正是此前大闹疫症所,害得疫症所化为灰烬的九方术士,季寒羽。
“陶月儿,他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竟让你甘愿当个奴隶?”季寒羽走到陶月儿身前,掂了掂她背上的包袱,摇头叹道:“可不轻啊。”
“你一个大男人,让一个女子拿这么重的东西,你好意思吗?”季寒羽扯着嗓子问花伶。
在外人看来,陶月儿确实像个粗使丫鬟,呼来唤去。但陶月儿自己知道,她是因为花伶身体不好,才抢了花伶的活计。
拿包袱是她自愿的。只有她知道,花伶对她的恩情有多大,哪里是拿几个包袱就说得清的?
而花伶则理都懒得理他,斜了他一眼,便继续往前行去。
陶月儿见花伶已走,焦急地对眼前的季寒羽道:“虽然我没有要你的命,但不代表我不恨你,你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陶月儿面露怨怼,洋装出一副“我很凶、我很生气、你快滚”的模样。说完,便绕过他,一路小跑跟上了花伶。
但陶月儿这副样子显然没有任何的威慑力。
季寒羽嘴角带笑,看着步履蹒跚的陶月儿和她身边的花伶,舔了舔后槽牙,冷眼恨恨道:“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皮撕下来,让陶月儿看清楚,你究竟是人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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