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的一处街道,笙歌夜总会。
所有人都泾渭分明的站成两拨。
个个手拿刀枪棍棒,凶神恶煞的盯着对方,现场的氛围无比压抑。
仗着人多势众,沙发的傻强撇了一眼:
“我小弟在你们的场子被抢,你们不帮忙就算竟然还对动手打人,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要不然我就砸了这家夜总会!?”
带头的瞪眼辉,双眼死死盯着傻强:
“你小弟在我们的场子散面粉,坏了泽哥的规矩,没断他手脚都是轻的,还敢找门来跟我要说法!”
傻强冷笑一声:“林志泽的规矩?”
“我告诉你,这些货就是我老顶靓坤的货,在洪兴的场子散龙头的货天经地义!坏规矩?我坏什么规矩了?”
“你今天要是不把抢走的东西吐出来,我让你们一个都走不出这家夜总会!”
瞪眼辉后槽牙咬的咯咯作响:“傻强别以为是你是靓坤的人,我们就不敢动你,当我手里没刀是吧!?”
此话一出,一帮小弟朝着傻强围拢过去。
见形式不妙,傻强随手抄起一个水杯摔的粉碎!
只听“哐当”一声
无数人头像浪潮一般涌了进来,宽敞的夜总会顿时变得拥挤。
傻强冷笑几声,一撇嘴说道:“打我的人抢我的货,以为就你们有人?给我!”
浓郁的火药味,充斥鼻息,场内已经炸开了锅。
“玛德,给我,弄死对面的扑街~!”
一刹那,惨叫、怒吼从来没有间断过,夜总会内血肉随处可见。
还有人不断涌入场内,倒下一批进来一批,瞪眼辉这帮人疲于应对,逐渐倒了下去。
反观傻强却轻松无比,在人群中四处搜索着瞪眼辉,早就看这个大眼睛不爽了,敢同他傻强大小声,那就必须让他付出代价!
趁对方不主意,傻强一个箭步,来到瞪眼辉身后,抬手就是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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