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耿坐在广场街道旁某家破败酒馆的地板上,棕色的裤子慢慢被苦根水浸透。

他的衣衫干净整洁,远不似这三年间在‘狼穴’时的肮脏破旧。

他耷拉着脑袋,双手放在腿上,即便是已经不再是奴隶,他也依然铁链束缚着自己的双脚和手腕。铁链已经束缚在他身上六年之久,远比他成为奴隶的时间更长,没洗澡的日子也同样长,但他安之若素。

看起来像个渣滓,人们就会用对待渣滓的方式对待他,即便是碧水湾里的居民也是如此,更何况是‘狼穴’那些匪徒。

“这么说,他们叫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得做什么?”坐在桌旁的一名精悍汉子问。

此人并非‘狼穴’里出来的奴隶,而是跟随着兰斯领主一起来到哈姆雷特的扈从,似乎是叫做迪马斯。虽然他并非来自‘狼穴’,但这名扈从的打扮比‘狼穴’里的奴隶们好不了多少,虽说没有满身污垢灰尘,可身上绑满了绷带,浑身没有一处完整地方。

这张桌子共有六个人,每人手里拿着一只陶杯。屋子里有股泥土和汗液的气味,天花板很高,墙面上裂开了几个窄孔,权当是帮助屋子流通空气。

桌面木板中间已经开裂,用几根麻绳绑着,看起来很不牢靠。

杰里米把杯子往桌上一放,那块地方的桌板是斜着的,在他手臂的重量下开始下陷,“那是,肯定听话。不然我们可就得挨鞭子。”

“有些时间,那帮该死的匪徒就拿我们寻乐。就像是这样……嘿,544号!”在离开‘狼穴’加入哈姆雷特小镇之后,所有的奴隶都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所有人都恨透了数字,也恨了透刻着数字的号码牌。

而544号,也就杰里米开始了自导自演。

“蹲下。”杰里米从凳子上离开,去到了一旁坐下。

“站起来。”杰里米说。

然后他跟着站了起来。

“跳几下。”同桌的一名领民起哄道。

杰里米照做。

“转几圈。”

杰里米遵从。

“把卡耿的苦根水倒在自己头上。”

杰里米伸手去拿杯子。

“嘿!”卡耿把杯子挪近身前,“现在可不成,我还没有喝完呢!在‘狼穴’的时候我可没资格喝这玩意儿。”

苦根水是用一种植物的根茎泡水得到的饮料,味苦而涩,但总比白水要好,卡耿可不愿浪费。

“总之,在‘狼穴’时,那帮杂种就爱这么戏弄我们。”同桌的领民说,“那里简直跟地狱没什么两样。好了,杰里米,你快过来坐。”

杰里米丝毫没有反应。

“杰里米,杰里米?!”有人催促道。

等到杰里米抬起头,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因为泪水已经布满了他的脸庞。

“你怎么了?”卡耿关切地问。

“我哥哥……他,他就是这么被那帮劫匪杂种玩死的。”杰里米止不住地抽泣。“他们让他蹲下站起,让他转圈,给他匕首让他自己划破自己的胳膊,然后是喉咙。”

“杰里米……”另一个总是在抽鼻子的人说,“都过去了。”

“我知道,我知道……”他哭嚷着回答,脸上的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

迪马斯愤懑地说:“这分明是一场谋杀,你们即便这样也不反抗?”

“我们不能违抗他们的命令,不然下场会非常凄惨。”杰里米说,他回答得没错,在‘狼穴’,没有任何一个奴隶可以违抗匪徒的命令。

所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哥哥在匪徒们的命令下,拿起匕首,划破喉咙上的皮肉,鲜血渗出来,染红了肮脏的刀刃。

“在那一刻我就发誓,我一定要帮他报仇。”杰里米轻声说,他的嘴里充满恨意。“我天天都在想该怎么办,我想让那边杂种品尝亲手杀死自己的滋味,这种煎熬是我的命运。”

他一屁股坐回去,显得有些局促。

“光辉女士在上,”迪马斯说,“你们在‘狼穴’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

“当然。”杰里米拿起杯子猛灌了一口苦根水。“奴隶本来就该过这样的生活,不能顶嘴,不能逃跑,必须要安分得很。随打随骂,反正又不用付钱。”他看了迪马斯一眼,“我们还得干活,全干那些他们不想干的差事,打扫厕所、去车间工作什么的,用处可多了。”

“那你是怎么被抓进‘狼穴’的?”迪马斯摸着下巴问。作为资深的强盗,他的理解要更深一筹。通常来说,劫匪们的工作是拦路劫掠,把行人的财物留下便是,很少会把人抓回据点充当奴隶。

像‘狼穴’这样的规模,显然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匪徒窝。

“哦,这里头倒有个故事。”杰里米说,“以前啊,我在荆棘镇当泥匠,本来都这么平安无事地生活了几十年,没什么钱,但也能过得去。但是有一天,‘狼穴’里的那帮杂种带着火炮来到了我们的小镇,我们小镇的卫兵都是些普通人,哪里挡的住那帮匪徒。后面的事儿不用说,你们也能知道……”

接下来便是七嘴八舌的喧闹,所有人都开始对着迪马斯大倒苦水。

有跟杰里米一样被土匪攻破了小镇的,也有被人贩卖给了‘狼穴’的,更多的则是行走在荒野密林里被人劫掠而走的。

但迪马斯唯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狼穴’里的匪徒拥有火炮,他们还有去攻打了别的小镇。既然如此,那哈姆雷特……

在众人的喧闹中,唯有卡耿沉默不言,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胎。所有人在脱离‘狼穴’加入哈姆雷特小镇后,都想方设法地消灭身上奴隶的痕迹。唯有他,丝毫不在意满脸的印记,也不在意身上的枷锁。

即便是杰里米好心提醒过他,可以拜托领主大人,找人将这些枷锁清除,他也敬谢不敏。

只有他心里明白,戴上枷锁时他顶多算是一个怪胎。可当他把枷锁扔掉时,他就会变成彻头彻尾的怪物。

镇上生活着一个举止怪异的怪胎是一回事,但如果那个怪胎随时都会发疯并且变成怪物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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