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您啊您的,咱老下城区人听不得那一套,以后跟别人说话别用您啊。”

路寻伸了个懒腰,把火机顺势丢给了李勤,“年轻的时候不懂事老想当人上人往上爬。

觉得上城区和下城区也就是一条街的距离,三五步就跨过去了,只要跨过去我就能比下城区的人更高等。

你知道从下城区到上城区要走多久吗。”

路寻看着李勤,眯着眼睛笑着问道。

“不知道,两个小时?”

在大的城市两个小时也能走到下个区了吧,李勤不懂。

路寻:“上城区和下城区中间只相隔一条十米宽的马路,我用了十年的时间才跨过那条白色的线。”

路寻用左手从身后翻了翻,翻出了一本厚书,“我在上城区呆了八年,得罪了人,一夜回到解放前,所以就回来了。”

路寻放下雪茄,“那箱子CPU别拿错了。”

艾莉丝:“我办事你放心。”

路寻把厚重的书递给了李勤,“有很多人说我不是什么好人,其实我也这样认为,吃啥补啥,吃人才能成人上人,上城区来的小哥,做个好人,别骗小姑娘。”

艾莉丝嗤笑,“他骗我?他呆的要死。”

李勤翻开书,书里没有文字,中间被掏空了,只有一把手枪和几发子弹。

路寻慢悠悠的说道:“见面礼,还不错吧,军工重企产的,年轻时候拾的,但一直没用过。”

李勤:“你们的见面礼都是手枪吗。”

路寻抽了一口雪茄吐出来烟雾缭绕,一股浓重的熏香传来,“不,我给她妈的是一把电磁手炮。”

路寻转身看向在杂货店里翻来翻去找小玩意的艾莉丝,“好了,别翻了,都是一些日常用的玩意。”

李勤这个时候才发现路寻的右眼好像不会转动。

雪茄丢烟灰缸里弄灭,路寻拄着拐杖站起身翻了翻身后架子上的箱子,从箱子里拿出来了一盒左轮子弹放到了柜台上,而后安稳坐下,他的腿也是假的,右胳膊也是假的。

李勤看着没有说话。

艾莉丝:“发现了吗?路大爷右眼右腿右胳膊都是假的,他就是我说的那个曾经在上城区闪转腾挪劫富济贫的拾荒者。”

路寻摆了摆手轻笑,“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头。”

艾莉丝:“兼任垃圾场场长!曾经的黑帮大哥!啊哈,没想到吧,我竟然有这关系。”

路寻乐了,“我不当大哥好多年了。”

李勤:“那一箱子CPU很重要吗。”

“不,你们才是最重要的,能拿就拿,拿不了就跑,我始终认为人命是这个世界上最值钱的东西,尤其是......我的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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