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我们的主角小拉蒙正想办法在伊莎贝拉处恶补天主教义。

尽管前世生活在无神论社会里,但基于基督教的巨大影响力,他还是知道些内容的。

从时间线上,公元前降临,启迪了摩西带犹太人出埃及的神是耶和华,犹太人建国而又被毁灭,犹太人传说,上帝会派遣一位“弥赛亚”复兴犹太国,希腊文称Christos,也就是基督。

后来,基督教宣称他们所信奉的耶稣就是弥赛亚,但在基督教的定义里,弥赛亚的复国含义被替换,取而代之的是“救世主”。认为人背负着原罪,耶稣基督降生人间,是拯救相信他的人灵魂脱离罪恶,得到永生。

耶和华是神,是与犹太人立下了约定的“父”,遵守神的戒律,便能得到恩赐和拯救。耶稣也是神,是把犹太人的旧约扩大到万邦信众的“圣子”,是“普世”的,教会的全称便是“普世教会”。

最开始神只与犹太人立下约定,犹太人是选民。而基督教兴起后,只要信圣子耶稣的,神便与之立下新约了,亦可得救。

这便是“I’m the way”。

我即是道路。

又因为,十诫里明确提到,“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其他神”,“不可立自己的像,也不能捏造偶像来崇拜”。

所以,为了抵御外界的质疑和冲击,圣父和圣子,在其本质之上必须划上等号,祂们同体而异相,圣父,圣子与圣经中出现的神圣存在“神的灵”,是一体不可分割的,只是表现出不同的位格。

以上构成了神圣“三位一体”,是基督教核心概念。

但更多的经义内容拉蒙就不知道了,考试考的是历史,又不是神学,知道这些拉蒙已经觉得自己博闻强记了。

他还得现问伊莎贝拉,老伯纳一直念叨的“圣灵”,究竟是个什么概念。

听到拉蒙的提问,伊莎贝拉似乎没反应过来,茫然看向小拉蒙,挠了挠头,眼神左右躲闪,两手抄在一起,局促地捏着自己的手心。

拉蒙一看就懂了,这明摆着就是“这题我不会”。

好歹心理年龄大上许多,拉蒙知道自己无意间做出的请神行为,让伊莎贝拉很紧张。

如果自己站在熟知圣灵的权威位置上,向“半懂不懂”的伊莎贝拉发问,她多半是不敢说的。

于是便摆出一副懵懂无知的模样,奶声说道:“老伯纳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跪下来说些我听不懂的话,他说的圣灵、属灵,是什么呀?”

伊莎贝拉认真地看着他,似乎确认了什么,舒了一口气,便结巴磕碰地解释起来。

又费了一番功夫,拉蒙大致有头绪了。

在伊莎贝拉这种了解并不深入的信徒看来,圣父与圣子彼此相爱,这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那一种关系就是圣灵,属于一种父和子不能言传的连结,把父与子连在一起,把他们与信徒连在一起,也把信徒们彼此连接在一起。

子借着圣灵来到世界,继续被圣灵充满见证他是父的儿子,同时圣灵也使人进入父与子的团契中。

圣灵无处不在,既在人的灵中,人也处于圣灵之中。

这不就是星际争霸里神族卡拉的圣经版嘛。

而所谓属灵,是属于神的意思,是过基督徒该过的生活,时常与神交往,时常研读神的话,也就是《圣经》的意思。

而属灵,则是基于圣灵的感动,是圣灵驱动人的灵去奉主的道路,使之成为义人。

义人的定义是,罪在上帝那里已经得到赦免,身披洁白的细麻衣的人。

小拉蒙思路一下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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