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已经是夜晚十点钟,但港岛反而比白天还要热闹。

当然,治安环境也远比白天更混乱。

刚出门不久,陆明杰就见到不止一起古惑仔斩人事件。

本来以他的身份应该出面阻止的,但想了想,他明天才入职做好人,所以就没管这种事。

而是来到夜市的路边摊位,买下一件能遮盖大半身的黑色风衣,还有一个头套和一双手套。

再加别在他腰间的手枪,正好组成抢劫犯专属的快速致富套装。

穿风衣,戴手套,再把头套像帽子一样戴在头,微微拉低,方便自己能随时拉下头套,化身为悍匪。

整理完装束,陆明杰来到土瓜湾,走进那家高尔夫球场,出示了下他白天在这里办理的不记名VIP卡,随后进入休息室。

从柜子里拿出装钱的高尔夫球箱,就径直离开这家球馆。

刚有进一条小巷,就见一个年约三十岁,穿着格子衬衫,拎着提包的男子走过来,一边把手伸进提包里,一边说道:“兄弟,你……”

他刚一开口,整个人顿时僵住,因为一把手枪正顶在他的脑袋,让他不禁出了一身冷汗,结结巴巴的说道:“大佬,别冲动,我没恶意的。”

“你是干什么的?”

陆明杰握着枪,皱着眉头问道。

深更半夜的小巷,对面走过来一个人,还作出要掏枪的姿势,实在是不能怪他多想,特别是在他手里拎着七百多万的时候。

“我是粉佬,想问大佬你要不要我的货。”粉佬满脸惊惧的道。

“唉!本来不想节外生枝的,但算你倒霉。”

陆明杰低头看了下,提包里有十几袋装好的烂粉,确实是误会,这个粉佬真的没恶意,但谁让对方出现的太巧合,而且看到了自己的脸。

他还那么英俊,对方想忘记都难,所以为了稳妥起见,陆明杰还是决定不留这个隐患。

粉佬顿时一怔,下意识的询问道:“大佬,你这是什么意……呃!”

话还没说完,陆明杰左手探出,一把抓在他的喉咙,猛一用力,直接捏碎他的喉骨!

粉佬一窒,他简直不敢相信,出来散个粉,竟然能碰到拿枪的悍匪,甚至在他解释清楚以后,对方竟然还要杀他?

可没等他想明白,就感到意识模糊,身的力气也慢慢消失……

“真他老母的晦气!”

陆明杰摇摇头,虽然出来拿钱时,他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但绝对不是这种误杀。

不过还好,搞烂粉的比他还坏,杀了个粉佬,他也没什么心理压力。

确认过没留下什么痕迹以后,他连尸体都没处理,就大踏步的穿过小巷,返回了自己的家里。

…………

次日,午九点。

穿着一身笔挺西装的陆明杰,迈步走进石硖尾分区警署。

一进门,就吸引了警署里所有人的目光。

甚至有些花痴的女警都忘记手中的工作,呆呆的看着他。

陆明杰的相貌本就英俊,而且身材高大,天生的衣服架子,再加今天精心打扮过,更是帅的让女人合不拢腿。

“阿杰,第一天入职就穿和我一样帅?是不是想学我靠脸吃饭啊?”

曹达华出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让听到的警员都在暗骂他无耻。

“当然不是,我是靠实力吃饭,警队里靠脸吃饭的有你就够了嘛!”陆明杰笑着说道。

听到这话,曹达华笑的更开心了,拉着陆明杰的手臂,说道:“走,我带你进去见署长。”

一边走向二楼,他还一边小声说道:“阿杰,有件事要和你说清楚,等下见了署长,你一定要尽力衬托我光明伟岸的形象。”

陆明杰虽然知道他软饭硬吃的底细,但还是故作疑惑调侃道:“为什么?难道你想泡署长,少奋斗几十年?”

“不是想,是我已经泡了署长,但你今天打扮的这么帅,让我压力很大。”

说到这,曹达华还觉得不保险,打起了感情牌,惨兮兮的道:“阿杰,你表叔我单身几十年,遇到真爱不容易……”

“好啦!”

陆明杰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说道:“达叔,我今天才刚入职,以后在重案组还要你罩着我,怎么会和你抢女人?”

他泡妞,也要找年轻漂亮的,署长于素秋已经四十多岁,他实在是没什么下手的欲望。

“那就好!”

曹达华满意点头,接着也没敲门,直接推开署长办公室的大门。

刚走进门,他的气质忽的就是一变,刚才的猥琐油腻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正气。

影帝啊!

陆明杰不由感叹,看来确实是真爱,于素秋虽然年纪大了,颜值除了皮肤白以外,没什么优点,但配曹达华倒是绰绰有余。

而此时,石硖尾分区警署的署长于素秋警司也站起身,温柔的道:“达哥,你这么早就来看我,是不是……”

“咳咳!”

曹达华虚握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一下,语气严肃的道:“署长,我是带新人来办理入职的。”

“哦?他就是你昨晚和我说的陆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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