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是他的了,你让家乐撤吧。」
狼狗咬了咬牙,喉咙下一动,吞了口口水。
期间偷偷向身边的手下打了眼色。
手下悄悄遁去。
良久,狼狗点了点头。
「世伯,我不想这么玩。」
林遇风拍了拍狼狗的手臂。
「你说。」丰俊眉头一扬,煞有介事地看着林遇风。
林遇风在兜里摸出一张纸,拍在桌面。
「我要‘收购’。」
丰俊借着桌面酒灯光线,
看到那是早前自己给林遇风那张1000万的支票!
一脸狐疑回看林遇风。
「我不会自立山头,也不会开一个新字头。
因为我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御风集团’。」
林遇风喝了口酒。
「家乐哥依然是旺角揸fit人,他只是入职了我公司而已。」
「那这1000万……」
丰俊十分不解,正在此时‘家乐’火急火燎赶到了。
「狼狗哥,老顶……」
郑家乐’,20出头。
一头飘逸长发,白净俊俏,剑眉瑞凤眼,鼻额刀削。
颇有点‘浩南’神韵。
可算得是和胜和社团‘团草’了!
「家乐哥,我是林遇风。」
林遇风站起与家乐‘揸扒’(握手)。
「风哥……」
家乐当然知道林遇风是谁,更在今晨看了新闻。
「容我开门见山,家乐哥,你手下有多少兄弟?」
「四、五百人左右……」
「好,全部入职我的新公司。
从今以后,甘苦与共。
家乐的大佬依然是狼狗,字头永远是和胜和。
你的小弟永远是你的小弟。
而我们,只是合伙关系。」
林遇风倒了杯酒递给家乐,回头看着丰俊。
「这1000万,是我‘御风集团’收购丰世伯‘旺角’的费用。」
丰俊被林遇风这一招攻得有点不知所措了。
赌局是赌局,林遇风赢回来的,只是丰俊愿意交出旺角的一个意愿。
说得难听点,只是丰俊口述的一句话。
日后家乐大可阳奉阴违,将林遇风架空。
而当林遇风用1000万向丰俊进行‘收购’之后,坐实了条件。
旺角才实实在在入了他的口袋。
‘收购’这个提法。
更妥善解决了家乐、狼狗、和胜和社团之间复杂的关系和规矩问题。
最后,顺带化解了丰俊这个价值1000万的‘定时炸弹’!
林遇风早就知道,这张支票根本不能兑现!
丰俊给林遇风的是一张不记名的折叠划线支票,在兑现时不需背书,也是无条件支付。
但是!
划线支票,与不记名的现金支票最大的区别在于:
在兑现时必须由银行代收票款。
也就是说林遇风不能用这张支票直接在银行换取现金,
而必须提供银行账户将1000万转入。
一旦林遇风这样做了,这笔收入就会受到金管局监管。
丰俊就可以随便在未来任何一个日子,参林遇风一本。
例如告他勒索。
林遇风就要向律政司解释:
丰俊为什么要给他1000万。
这1000万,就变成丰俊随时弄死林遇风的一枚定时炸弹。
用一张根本不可以兑现的支票,坐实旺角的控制权,
太划算了。
「有意思,这个游戏,我愿意陪你玩下去。」
丰俊拍了几下手,‘番鬼全’醒目地将支票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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