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是他的了,你让家乐撤吧。」

狼狗咬了咬牙,喉咙下一动,吞了口口水。

期间偷偷向身边的手下打了眼色。

手下悄悄遁去。

良久,狼狗点了点头。

「世伯,我不想这么玩。」

林遇风拍了拍狼狗的手臂。

「你说。」丰俊眉头一扬,煞有介事地看着林遇风。

林遇风在兜里摸出一张纸,拍在桌面。

「我要‘收购’。」

丰俊借着桌面酒灯光线,

看到那是早前自己给林遇风那张1000万的支票!

一脸狐疑回看林遇风。

「我不会自立山头,也不会开一个新字头。

因为我已经注册了一家公司,‘御风集团’。」

林遇风喝了口酒。

「家乐哥依然是旺角揸fit人,他只是入职了我公司而已。」

「那这1000万……」

丰俊十分不解,正在此时‘家乐’火急火燎赶到了。

「狼狗哥,老顶……」

郑家乐’,20出头。

一头飘逸长发,白净俊俏,剑眉瑞凤眼,鼻额刀削。

颇有点‘浩南’神韵。

可算得是和胜和社团‘团草’了!

「家乐哥,我是林遇风。」

林遇风站起与家乐‘揸扒’(握手)。

「风哥……」

家乐当然知道林遇风是谁,更在今晨看了新闻。

「容我开门见山,家乐哥,你手下有多少兄弟?」

「四、五百人左右……」

「好,全部入职我的新公司。

从今以后,甘苦与共。

家乐的大佬依然是狼狗,字头永远是和胜和。

你的小弟永远是你的小弟。

而我们,只是合伙关系。」

林遇风倒了杯酒递给家乐,回头看着丰俊。

「这1000万,是我‘御风集团’收购丰世伯‘旺角’的费用。」

丰俊被林遇风这一招攻得有点不知所措了。

赌局是赌局,林遇风赢回来的,只是丰俊愿意交出旺角的一个意愿。

说得难听点,只是丰俊口述的一句话。

日后家乐大可阳奉阴违,将林遇风架空。

而当林遇风用1000万向丰俊进行‘收购’之后,坐实了条件。

旺角才实实在在入了他的口袋。

‘收购’这个提法。

更妥善解决了家乐、狼狗、和胜和社团之间复杂的关系和规矩问题。

最后,顺带化解了丰俊这个价值1000万的‘定时炸弹’!

林遇风早就知道,这张支票根本不能兑现!

丰俊给林遇风的是一张不记名的折叠划线支票,在兑现时不需背书,也是无条件支付。

但是!

划线支票,与不记名的现金支票最大的区别在于:

在兑现时必须由银行代收票款。

也就是说林遇风不能用这张支票直接在银行换取现金,

而必须提供银行账户将1000万转入。

一旦林遇风这样做了,这笔收入就会受到金管局监管。

丰俊就可以随便在未来任何一个日子,参林遇风一本。

例如告他勒索。

林遇风就要向律政司解释:

丰俊为什么要给他1000万。

这1000万,就变成丰俊随时弄死林遇风的一枚定时炸弹。

用一张根本不可以兑现的支票,坐实旺角的控制权,

太划算了。

「有意思,这个游戏,我愿意陪你玩下去。」

丰俊拍了几下手,‘番鬼全’醒目地将支票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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