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大报仇!”

三人互看一眼喊道,同时齐齐出手。

“不自量力!”

刘湛嘴角微翘,前世他可是兵王,即便是特种兵他一样能一挑十,更别说这几个瘦的只剩皮包骨的普通人了。

“砰!”“砰!”“砰!”

没一会,独眼大汉身边就多出了三个自由落体后痛苦呻吟的人!

“还不滚!”

拍了拍手,刘湛沉声道。

“滚!,我们这就滚!”独眼大汉第一个反应过来站起身搀扶这另三个人消失在小树林。

“都是可怜人!”

刘湛看着他们的背影轻轻道。

乱世之中,这样的人太多了,所有都是为了活下去,为了一口吃的罢了,他自然不会计较那么多!

不止是拦路抢劫,路边出现被生生饿死的尸体也非常多,每一具尸体都廋到仅剩皮包骨,有老人,有孩童,有妇女……

乱世之中这是常有的画面,残而现实!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我既来到这乱世,如果没有一番作为,下场未必就好到哪里去!”

身在乱世,生当为枭雄,死亦当鬼雄,没有野心,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是活不下去的。

至于英雄,刘湛没有想过,也没有兴趣做,那太累!

“还是乱世好啊,老子正好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刘备,曹操,孙权,你们想三分天下,问过我没有?”

早在穿越时遇到那件事事后他就有这样的想法,也是为什么他一路摸爬滚打都要过来常山的原因。

作为后世人,刘湛很清楚,想要在在和个乱世正雄天下必须达到几个条件;

第一,要有猛将追随,比如眼下要找的赵云;

第二,要有兵!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兵一切皆空。

第三,有地盘!

第四,要有谋士!

这可是刘大耳崛起的先决条件,现在刘湛也准备这样做,他甚至把自己的身份都想好了,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第十七代玄孙,刚好比宣称十八代的刘备大一辈分。

通过前世的种种知识,加打听得来的结果,他很肯定这个小镇就是赵云下山必经之路,他准备好在此跟赵云偶遇,然后忽悠,再想办法把其绑在他的战船。。。。。。

两天后,刘湛在逛街时,一阵得!得!得!的马蹄声响起!

“陌人如玉,赵云果然是个靓仔!”

刘湛眼光看着远处的一幕,心中不由感慨!

远处,一身白衣骑着白马,浓眉大眼,阔面重颜,身高目测八尺!

“一看就不是凡人!”

“我该怎么引起他的注意呢?”

刘湛眼光扫过,最后停在一个小偷身,心中一动!

“有了!”

....

“小子,胆子很大啊,光天化日之下竟做在这种事!”

刘湛抓住小偷的手眼笑道。

“救命啊,打人了!!!”

那小偷见此并不慌张把东西丢向刘湛大喊起来。

“哼!”

刘湛冷哼一声,手一甩将他掀翻在地,正要继续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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