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将近,穆飒和宋域的约会频繁起来,因为宋域的工作很忙,通常是她去他的公司找他。去的次数多了,那些没规矩的“才子”开玩笑叫她老板娘,甚至有一次当着穆飒的面,拷问宋总关于他和总裁夫人的情史,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宋域胡诌起来脸色都不变:“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站在西冷桥边看梅花,隔天清晨我赶去西冷桥,就看见她站在那里,立刻上前搭讪,很顺利地要到了电话号码。”
在众人面面相觑,准备哄笑的时候,他严肃道:“千真万确,谁有质疑?”
众人噤声。
宋域很满意地拉着穆飒的手离开了。
穆飒回头,笑着对他们挥挥手。
宋域开车载她去江边的大排档吃海鲜,两人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伴随着舒爽的江风共啖美食。
相比西餐厅,穆飒更喜欢这样充满烟火味的地方,伴随着热热闹闹的人声,喝一口热汤,脚丫子都暖起来。
她吃了很多盐h虾,虾壳堆在盘子里和小山坡似的。
宋域伸手挪开她面前的盘子,才瞧见她的脑袋,莞尔:“你怎么一个劲地吃虾,鱼和蟹都没动。”
“我从小就喜欢吃虾。”穆飒说,“尤其是盐h虾,外壳被炸得又香又脆,里头的虾肉又特别鲜嫩,我最爱吃这个。”
“那你吃过琉璃虾吗?”宋域说,“是广西的虾种,头和尾是鲜红色,中间一段是黄玉色,当地人喜欢拿它当宠物养在水缸里。有一年我去广西,一个朋友招待我吃盐烤琉璃虾,在虾背上撒盐加清酒,其他什么都不放,味道非常好。”
“听得我要掉口水了。”
“有机会的话,我带你去尝尝。”
穆飒笑着点头,喝了口热茶,问他:“对了,你喜欢不喜欢这样的大排档,会不会觉得很吵?”
“不会,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每到晚上,寝室四人一块溜去热炒店吃宵夜,时间长了,对这样的露天大排档有一份感情。”
“我喜欢这里的热闹,有一种—”穆飒拿起筷子敲了敲碗沿,“璀璨俗世的感觉。”
“因为你怕寂寞?”
“对,我很怕寂寞。”穆飒白净的脸被热气熏得有些红,长长的头发垂在肩膀处,眼眸流露出小女孩的神态,“小时候,爸妈还没离婚的那会,我们都住在筒子楼,左右邻居都是和爸爸一个单位的叔叔阿姨,小孩儿也特别多,大家玩的时候难免会有摩擦,我每次和别的小朋友闹不愉快,事后都会第一时间去求和,就怕他们再也不理我,不和我玩了。”
“我小时候倒是完全不寂寞,但喜欢一个人待着。”宋域搁下筷子,修长如玉石的手在白炽灯的照耀下如同一件艺术品,精致的袖管熨帖着他的手腕,他拿起杯子轻轻转了转,“和你不同,我和小伙伴们吵了架,绝不会主动求和,怕折面子。”
“你无所谓啊,不管怎么样,回家都有个大哥。”
提起宋昊,宋域目光一折,慢慢地说:“相比我的臭脾气,我哥他是朵人见人爱的花,他性格宽厚,待人大方,随和,谁都喜欢跟他玩在一块。”
“宋阿姨给我看过相册,里面有宋大哥的照片,他看上去很温文尔雅,整个人白白净净的。”
“他从小身体就不好,有一次学校举行长跑,他跑到终点的时候突然晕厥过去,幸好被及时送到医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从那之后,我妈就不允许他参加户外运动了,他只好呆在家里看看书,写写字,久而久之,连晒太阳的机会都少了,皮肤白得和女孩子一样。”
看出宋域眼眸里流露对亡兄的思念,穆飒感同身受。
“你们兄弟感情一定很深,我挺好奇你们从没有吵过架?”
宋域放下杯子,后仰身子,闲闲地靠在椅背上:“是兄弟一定吵的,大哥性格随和,不代表他没有脾气,相反他也有很执着的东西,像他喜欢书法,从六岁开始学,直到结了婚,还保持每天晚上练字一个小时的好习惯。我呢,骨子里就是一个特别倔的人,所以有时候我们也会吵,吵起来各不相让,事后还要冷战很久。”
“说一说你们吵过最凶的一次吧。”穆飒有了兴趣。
宋域轻轻地扯了扯嘴角,脑海呈现往事,其实他们吵得次数不多,最厉害的一次是为了莫紫璇。
当时宋昊跑过,眼眸都是红的,不说二话地伸手挥他一拳:“宋域,别说你不知道我对紫璇的感情,你这么做对得起我吗?是我先遇见她的。”
他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渍,很直接地回复:“你难道不清楚,是她主动来追我的?”
宋昊闻言,勃然大怒,伸手又是一拳,他伸臂去挡,两人就厮打在一块。
宋昊身体一直不好,他不敢出重手,到最后只守不攻。
宋昊没了力气,面色煞白,弯下腰气喘吁吁:“宋域,我最后说一句,我喜欢紫璇,我什么都可以让,但是只有她不行,没有她我无法想象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唯有她,我不会妥协。”
这是宋昊留给他最深刻的一幕,但他不愿再回想。
“其实我差不多忘了,现在只记得他的好了。”宋域淡淡地笑,眼眸深邃如同天畔的星辰,“毕竟他不在了,我更愿意记得有关他的开心事。”
这天回去的路上,穆飒对宋域说了一句话:“我也失去过至亲,很能理解你的感受,不过对比我们先一步去天堂居住的亲人而言,最欣慰的莫过于我们能过得越来越好。”
宋域点了点头,伸手拉她入怀:“你说的很有道理。”
离婚期越来越近,穆家的事情却突然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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