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胜口中充足的证据来源于市少年宫剑道馆里那个正一剑砍在对方脑袋上的少年。
“比赛结束!楚子航胜出!”
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对练,剑道馆的教练和其他学员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他们连司空见惯的赞叹都欠奉,只是有人看着落败的男孩,发出窃窃私语。
“早见雄又输了,这是他第一百六十二次失败了......”
“要我说,楚师兄下手还是轻了,对付小日子们,就该真刀实枪见血见红......”
“别说了别说了,楚师兄要走了,还没要到签名呢......”
楚子航没有理会周边的声音,那个漂洋过海追寻剑道的男孩正盯着他,不甘心地大喊,再来一次!他只是摇摇头,下场开始换衣服。
“我能感觉到你没有用尽全力,你已经瞧不上我了!”
早见雄的普通话并不标准,但他的意思极为明确,被对手轻视是剑士最大的耻辱!
楚子航什么也没有说,对方视他为宿敌,一开始确实能给他不少压力,但今天他连汗都没有留。剑道馆能够带来的锻炼已经微乎其微,之所以还来这里练剑,只不过是冬练六九夏练三伏的习惯罢了。
和教练说了几句告别的话,面无表情地在几张贺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在迷弟迷妹的兴奋声中,楚子航提起背包,朝门外走去。
推开门,风雨扑面而来,这么大的雨么?楚子航皱起眉头,心底恍惚掠过一丝心悸,不管是高架桥上的那个雨夜还是前些天救下的那个男孩,楚子航都有足够的理由不喜欢这种令人发霉的天气。
他是在晨跑的时候遇到张庆欢的,确切地说,是捡到的,少年就这么趴在路边的绿化带里,像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昏迷不醒。
楚子航一开始还以为是哪个醉酒的大人,靠近了才发现不过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他上前查看,还有心跳温度,然后用标准的急救手法把人救醒了。
张庆欢睁开眼睛就给了楚子航一肘子,他还处于昏迷前最后一刻的高度戒备之中,楚子航挡下,他又提膝而上......
两人就这么不由分说地打了起来,两分钟后,张庆欢又趴在了地上,这次是清醒的,不过鼻青脸肿。
“你是得了狂犬病吗?”楚子航压着张庆欢的双手:“怎么见人就咬?”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张庆欢老老实实认错,他连黄金瞳都开了,但还是打不过:“我还以为你是那些人的同伙。”
楚子航本来是没有心情浪费时间在这里的,他是个极度自律的人,患有轻微的强迫症,现在晨跑的计划被打乱了,但他愿意待在这里花费一点时间,因为他从男孩的眼神中看到了熟悉的东西。
“我妹妹被人掳走了,他们穿着黑色的衣服......我被打晕丢在了这里。”
张庆欢简明扼要说明了事情的经过,楚子航放开他。
“是人贩子吗?我建议你报警。”
“不是......一般的人贩子可打不过我。”
张庆欢从地上爬起来,一双淡金色的眼睛认真地看着他。
楚子航微微出神,他知道男孩的自信心来自哪里,这双眼睛他爸爸有,他也有。
“而且他们一开始的目标似乎不是我妹妹,好像只打算抢走那条项链......”
项链?楚子航记忆里的关键词被触发,他前几天刚从一群邪教徒的老巢中救下了几个卡塞尔学院的人,为了稳住他或者感谢他的救命之恩,那个叫做叶胜的专员给他讲了一些关于混血种的事情,尽管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但对于追寻那个世界将近四年的楚子航来说却格外珍贵,因此他连叶胜发的牢骚也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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