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天祥讲完疯娘的故事,连连叹了几口气。

心中既惋惜又同情。

一旁,童小怜却面露愠怒,咬牙道:“哼,疯娘可怜归可怜,可怜人也有可恨处。”

“要我说,她就不该依托那混蛋书生,靠人不如靠己。”

“早早去拜师学武,练得一身好本事,直接杀入京城教训那负心汉,岂不爽快!”

说着,童小怜捏起拳头,横眉嗔目,杏眼圆睁。

不用怀疑,若是那负心汉在眼前。

非被她揍个半死不可!

“臭丫头,胡说什么!”

“一个女儿家就会打打杀杀,成何体统!”

童天祥狠狠瞪了一眼。

童小怜立马萎了,低头不敢言语。

眼神偷偷看向李元,想让李元帮她说说理。

李元哪有闲心掺和父女俩的斗嘴,找个借口赶紧开溜,离开了酒馆。

细想,童小怜的话虽是一时痛快之语,却不无道理。

自立自强,才是一个人最大的底气。

无论何时都不会错。

离开酒馆,沿街走了不远,李元又在人群中看到了疯娘。

疯娘趴在地上,怀中抱着破碗和讨来的馍馍,口中拼命求饶。

一旁站着两个身穿甲衣的壮汉,一胖一瘦,正对着疯娘拳打脚踢,破口大骂。

“死叫花子,竟敢撞我!”

“找死!”

“弄脏了老子的衣服,你赔得起么!”

疯娘跪拜在地,浑身瑟瑟发抖,默默忍受着拳打脚踢,不敢还手。

口中连连说着“对不起”。

两个壮汉消了气,啐口唾沫,嘻嘻哈哈离去。

“走,好不容易进城,咱找个酒馆一醉方休!”

“老地方,去童家酒馆!”

李元扫了眼,发现这二人不一般,步伐稳健,四肢有力,一看就是练武之人。

而且,他们身上穿的甲衣是官家所制,上面印着“兵马司”三字。

原来是兵马司的武夫,怪不得如此嚣张。

“滚开!”

“别挡路!”

二人推开人群,要多跋扈有多跋扈,百姓们见他们是兵马司的人,敢怒不敢言。

民间有句话叫“宁可得罪衙门,不敢得罪兵马司”。

衙门还能和你讲讲道理,兵马司那群粗莽之夫,一言不合就把你打个半死,从没有道理可讲。

“臭小子,看什么看!”

“小心老子挖了你的眼!”

二人大摇大摆地来到童家酒馆,正迎面撞上李元。

一言不合就开骂。

果然飞扬跋扈惯了。

李元微微皱眉,目光阴冷地盯着二人。

身上不由释放出一股武道罡气,悍然如虎,巍然如山。

直接看得二人一激灵,硬生生把骂出的脏话咽了下去。

“误会!误会!”

“兄弟误会!”

他们是练武之人,当然能感受到武夫身上的气场,知道面前之人不好惹,赶紧让个道,灰溜溜进了酒馆。

欺软怕硬,人之本性。

小人尤其如此。

李元算是知道,为什么兵马司的名声不好了。

两个家伙一看就是地痞流氓,混蛋球子,居然顺利加入了兵马司,仗着朝廷赋予的地位耀武扬威,欺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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