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电影业务,新线公司在电视业务上的进展就比较顺利了。

新线电视网的娱乐主管在找到《成长的烦恼》电视剧本的原创作者尼奥·马林斯后,很快就与他达成了协议,通过投资以及签定合同获得了这部电视剧的内容和制作的控制权。

事实上,如今这个年代各大电视网对家庭情景喜剧普遍不看好,市场上也还没出现过一部叫好又叫座的情景喜剧类节目,所以马林斯向各大电视网兜售自己剧本的事进行得并不顺利,没有一家电视网愿意投资制作这部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家庭情景喜剧。

现在有人主动找上门来投资,马林斯当然是喜出望外,想也不想的就签下了合同,虽然这只是一家新组建不久的电视网,影响力肯定比不上三大传统电视网,但人家的母公司可是传媒巨头KS集团,想来实力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最起码资金是不缺的。

于是,双方签订合约之后,新线公司就立即着手组建编剧团队编写《成长的烦恼》剧本,马林斯之前那份只有五页纸的原始剧本其实更像一个创意提纲,就是关于电视剧的简要故事情节、人物、场景以及人物之间的互动关系,并没有具体剧情。

现在创意被新线电视网认可后,马林斯作为主编兼节目制作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找其他编剧一起完善这个剧本,先写出前面的几集拍出来,然后放到NCC电视台试播,看其收视率及反响。

如果表现好才会继续制作这部电视剧,如果表现不好的话那就只能及时止损了,这也是美国制作电视剧节目的惯例。

其实美剧和国内的电视剧制作流程是相差很大的,美剧编剧通常都是去推一个点子,人家接受,他才开始写,一般只写几集,然后去找电视台拍,拍了试播如果效果好,他再继续写。当然如果播出后收视率不好,那后面的也不用写了。

不过从美剧的制作途径来看,一般是有两种方案的。一种是电视网将一个创意“外包”给制作公司。电视网的研究和规划部门在市场调研中发现了观众的兴趣,便找到制作人来完成这个创意。

而在美国电视网更通行的做法是,由节目制作人来提出创意,介绍或“推销”给电视网,电视网一旦认可这一创意,就与节目制作人“签约”。

现在《成长的烦恼》就是属于这种做法。

事实上,美国在七十年代的法律中规定,商业电视网只能自制少量节目,其主流节目必须委托制作公司,电视网只享有首播权,并不享有节目本身。虽然该法案后来取消了,但委托制作电视剧的方式却根深蒂固,无法改变了。

也就造成美剧的制作公司与电视网络互为依存的局面,不过一般只要是大的公众电视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都有自己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大的传媒集团也同样拥有自己的电视网络。

例如华纳就拥有HBO电视网,迪斯尼在1983年的时候也成立了一个迪斯尼频道,现在KS集团的新线公司也是如此,此外还有成千上万的独立制作公司。

而且美剧一般都是剧本先行,一部美剧,编剧才是这个戏的灵魂,大部分美剧“编剧主笔”等同于“制片总监”。

最初的想法是他们提供的,整个故事也是他们创造的,每季22集的剧本也都是他们撰写的,他们决定故事的结构和情节的发展方向,他们还参与演员挑选,总之他们直接决定着收视率的高低。

秦政在前世只是看过《成长的烦恼》这部电视剧,对其中的几位演员还算熟悉,但没怎么留意过它的幕后制作团队,也不知道马林斯这位剧本主编兼节目制作人的能力到底行不行。

如果不行的话就只能换人了,毕竟在好莱坞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人,他们缺的只是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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