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抬脚就过。
可换到现实中却过得颇为辛苦。
历经千百年的时光变迁,殉葬坑中的累累白骨,浮于表面的那一层大多变脆。
鞋底踩上去稍一用力,就会引起小范围的坍塌。
只有靠近殉葬坑边缘,半埋在砂土里的那些白骨,才能支撑起成年人的体重。
又因为担心被发现。
两个人都熄了头灯,各自拿着一截荧光棒用来照明。
视野绿油油的不说,还只能勉强看清脚下。
一路上走的小心翼翼。
行至中间,由于精神紧绷体力消耗严重,两个人又不得不找了块地方歇脚。
喝了些净水,又吃了点东西。
恢复些体力的刘老二,敲了敲屁股下的半截臂骨:
“我曾经见过被发掘的万人坑,这里的规模,恐怕不比那万人坑小多少。”
古时不像现在。
受限于医学环境和生产技术的制约,人均寿命不高,人口也是稀少。
似一些小国。
顶天了也不过万余人上下。
眼下这个殉葬坑,几乎就填进了一国之众!
刘老二不以为然的说:
“古蛮夷之地,毕竟不比中原。”
相比较中原耕种为生。
草原游牧民族掳掠成性,彼此之间攻伐不休,奴隶外族更几乎是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那种情况下。
奴隶同所牧牛羊,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只要其主舍得下心,万余人规模的殉葬坑,也不过是多耗费些时间罢了。
说到这。
刘老二话锋一转,眼中也闪过一抹沉醉:
“宋兄弟,你是没看到,那宫殿富丽堂皇,就连门扉上都镀这着一层金粉!黄金之国,真不愧是黄金之国!”
刘老二沉浸在诉说中。
宋缺则一边听,一边从地上拾起根肋骨。
隔着手套颠了颠,才拿近眼前细看,只见这肋骨半截而断,断口齐整像是被利器斩开。
一路行来,随处能看到类似景象。
由此可见这些尸骸的主人,应该都是被利器砍杀。
这么多人不可能束手待毙,只可能是被大军圈禁围杀,心中有了这个判断,宋缺眼底顿时闪过一抹不忍。
虽说远隔千百年时光,但终究是物伤其类。
就在宋缺叹息的同一时间。
在殉葬坑的尽头,两名全副武装的人,也正瞧着殉葬坑闲聊。
一人点燃香烟吸了口说:
“放着满地黄金不要,非要找什么天星异宝,你说这天星异宝到底是什么?”
“谁知道呢。”
另一人回答:
“但肯定比黄金值钱,岛上那些大人物可不傻。”
“哈,你说得有点道理。”
叼着香烟的人吐了口烟气:
“可我还是喜欢黄金,这世上再没有比那些黄澄澄更可爱得了。”
“那是什么?”
另一人失笑,正要开口,就忽然看到远处闪出两点荧光,当下就忍不住一声惊呼。
叼着香烟的人,被惊叫吓得一哆嗦。
双手握紧枪飞快架起来瞄准,看了一会才松了口气:
“鬼叫什么?那是磷火!”
“这鬼地方太渗人了。”
另一人缩了缩脖子,扭头就走:
“你自己在这守着吧,我要进里面去喝杯热可可!”
“额。”
看着殉葬坑上飘移不定的点点绿火,叼着香烟的人咬了咬烟蒂:
“嘿!等等我,我跟你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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