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你真是太天才了!这种传真机的设计。”秦枫恭维道。

“哈哈哈,我就知道这种外形非常不错的吧。”阿笠博士得意洋洋说。

“不是,我是说这种无线传真机,真的比有线的要方便得多。”秦枫解释说,“电子地图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不过我们可以先贩售这种无线传真机。”

阿笠博士这才恍然,原来自己发明的东西,却忽略了最重要的功能。

“没问题,太好了,这种东西一旦销售,我的名字也广为流传了,哈哈哈哈,千万富翁在向我招手。”

“嘿嘿,不过阿笠博士,首先有个前提是,能不能把这个外观给换掉。这也太幼稚了吧。”

……

秦枫又要求阿笠博士重新研发一台比较“正常”的传真机。他把它带到了公司,召开会议探讨关于这种小巧玲珑、物美价廉的传真机的推广问题。

要说,其实在传真机即将没落的时代,秦枫内心里还是不看好传真机的未来的。可是公司成立一个多月了,总不能一直没有项目去做,否则公司的职员们整天无所事事,即便是经常犒劳大家,也会让他们产生一种浮躁的心里,说不定哪天就会走人的。

与其这样,秦枫还不如先拿来一个小项目让大家练练手。

果然,当秦枫拿出这台小型传真机之后,众人完全没有一点传真机落后的想法,反而非常积极的对这台机器的生产、推广和销售等问题进行讨论。

因为秦枫刚刚邀请了大家一起去了埼玉县旅游,大家的工作非常积极,平时两天才能套路吃拿回来的东西,在大家主动加班的前提下,一天就拿出了可行性报告。

紧接着就开始联络厂家、商家……

厂家问题不大,谷社长他们家就是生产电子机器的,有了次的关系,秦枫直接就委托他们生产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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