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放亮,薄雾凄迷。

杨默睁眼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块倒塌的墓碑上。

墓碑正前方半米外的坟墓,诡异裂开着一道缝隙,隐约能看见一只白骨手掌,正缓缓缩进坟墓里,裂缝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弥合消失。

杨默突然看到这一幕,惊的从石碑上滚落,刚爬起来想掉头逃跑,突然感觉胸口冰凉,却见上身的衣服大敞,心口处赫然多出一个乌黑的鬼爪烙印。

那乌黑鬼爪烙印此刻正随着自己的心跳,一伸一缩的捏合着,宛如活物一般诡异!

仿佛它正捏着自己的心脏,随时准备把它从胸腔掏走。

杨默打了个寒颤,浑身抽紧,瞬间冒出一身冷汗。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放眼打量四周。

纵目看去,薄雾中到处都是高低起伏的坟墓,影影绰绰,完全看不到头。

杨默此刻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穿的,并非是昨夜睡前那套冲锋服,而是一件崭新的青色书生长袍。

旅行自带的露营帐篷,登山背包,照相机等物品,全都不翼而飞。

甚至——

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原来的那副了。

原来的自己,因为长期坚持锻炼,身体非常匀称结实,力量感十足。

再看现在这副,孱弱的过分,皮松肉弛,别说肌肉线条,就连起码的虚肉都少的可怜,瘦的快皮包骨头了,皮肤也呈现出病态的苍白,毫无血色。

不远处的地上,还放着一个装书和衣物用的箱笼。

造型跟自己曾看过的电影倩女幽魂里,书生宁采臣背的那种书箱相似。

看到这一切,杨默彻底懵了。

这是哪里?

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突然,一股纷乱的记忆,狂暴的灌进脑子里。

好一会儿,杨默才清醒过来,神色不再茫然,双眉紧锁,眼中露出思索之色。

“我......竟然穿越了?!”

他冷静下来,开始浏览前身的记忆。

前身是黄州府麻城县的秀才,名字很巧合的跟自己一样也叫杨默,今年刚满十八岁。

杨秀才的父亲杨清之,是麻城县的大药材商,生意做的很大,几乎遍布整个黄州府,家里非常有钱。

杨秀才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每日锦衣玉食,按将说身体绝不该如此羸弱不堪才是。

杨默狐疑的在其记忆中,不断查找原因。

很快还真让他找着了。

身边有个贴身伺候的小妾叫......聂小倩?

原来是领了个女鬼回家养着玩。

你麻蛋,你又不是宁采臣,小倩怎么会让你领回家了?

杨默头皮都快挠破了也没想通是怎么回事。

这小倩是怎么来的,记忆中居然完全没有印象。

这里面肯定有诡。

杨默继续浏览跟眼前诡事有关的记忆。

前身前几日接到同窗好友邀请,遂于前天带着自己的书童来福下乡访友。

昨日访友完毕,返回县城途中,天色已晚,便就近寻找能住宿的地方。

也不知怎么的在荒郊居然看见了一户很华丽的庄院,便上前敲门,道明来意。

那庄院主人非常热情好客,不仅把他们主仆二人留下,且还安排了好酒好肉殷勤招待。

酒喝到一半,主仆二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醒过来时,就是刚才那番情景。

嘶!

你麻蛋,原来是撞诡了!

杨默再次仔细扫了几眼周围。

“来福?来福......”

杨默试着喊了两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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