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巫师内部也有泥巴种,纯血这种说法和相互歧视。但整个巫师界人口实在太少,能顺利毕业能释放魔法的,都能获得一个非常不错的工作,都是魔法界的中坚人士,妥妥的中产阶级,生活优越。

这种10000人的小社会,遇上伏地魔这样要一统魔法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恐怖分子,不害怕也就奇怪了。

也正是这样,乔治也知道,自己在没有拥有强大的实力前,在没法摆脱伏地魔的威胁前,其他的梦想都只能暂时放在一边。

所以哪怕掌握着未来几十年的大势,今天的乔治,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学习魔法,老老实实的等待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也只能在休息的时候抽空,绞尽脑汁的想着一些简单方法赚着外快。

好在虽然暂时不能去好莱坞当童星,不能去美国赚大钱。也不能去提前认识苏菲玛索,不能提前认识斯嘉丽约翰逊,但学习魔法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乔治毕竟有着成年人的灵魂,生而知之,提前打下了牢固的基础,虽然心里常常吐槽要去好莱坞,但身体却是很老实。一旦定神之后,回到试验台前,一双眸子闪着光辉,心思已经完全沉入到了实验中去。

随着魔法的秘密一点一点在乔治眼前展开,学习魔法已经不再仅仅是保命,不再仅仅是安全渡过剧情。

这便是魔法的魅力,源自魔法的神秘的知识,源自对未知世界的规则探索,让科技已经落后于世俗的魔法界,让巫师们面对普通人始终保持着无与伦比的优越感,无与伦比的自豪感。

普通人终究只是麻瓜,不管他们掌握着多少财富,掌握多少知识,穿上多少盔甲。他们在巫师面前都像婴儿一样脆弱,毫无防备。

当巫师们一举手,一顿足,就能够杀死世界上最强壮的格斗家。可以搜索麻瓜的记忆,可以控制麻瓜的心神,这时候哪怕巫师本质还是凡人,但掌握了这些力量,又如何不升起浓浓的优越感,不升起对麻瓜的歧视。

想到这里,乔治打开床上的一个行李箱,从中取出自己的魔杖,这是一根由十二又四分之三的龙榆木和龙神经制成的强大魔杖。魔力强大,质地坚硬,远可施魔法,近可挡刀剑。这是乔治9岁赚得第一桶金的时候给自己定做的生日礼物,价格是普通魔杖的20倍,却没花掉多少钱。

乔治一手拿着魔杖,一手从行李箱的衣物中取出一个栗色的小匣子,匣子上面是一组长串的密码锁,输入密码打开之后里面又是一个灰色的小匣子。

“阿拉霍洞开”一声开锁咒后,匣子丝绒里衬里,躺着是两个晶莹透亮装着琥珀色液体的小瓶子。他又从身上拿出一个同样的小瓶,小心翼翼的并排放入,又摸了摸晶莹的瓶身。

“魔法界的物价实在是太良心了,可惜真正好东西,有钱也买不到。”乔治一番感慨,这才关上轻轻扣上匣子,重新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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