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烟啊,咱们家现在只有你能够帮你哥了,看在妈的面子上,你就帮帮你哥吧!”魏桂琴脸上堆着笑,夹了块肉放在了女儿的碗里面。
苏含烟低头看了看碗里的这块五花肉,笑了笑说道:“妈,这忙我可帮不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魏桂琴一愣,向来听话的小女儿,在这件事情上竟然不肯做出让步。
随即,她就知道女儿不情愿,可是为了儿子的幸福,还是要牺牲一下女儿的利益了。
毕竟,女儿迟早都是要嫁人的。嫁出去的闺女,那就是泼出去的水,成了别人家的人。只有儿子才是能够在自己身边一辈子的!
这笔账,她算的很清楚。
“烟烟啊,你就心疼心疼你哥吧。你也知道他喜欢林知秋,真是恨不得把心窝子都剜给那姑娘!如今,那姑娘总算是答应了,人家不要彩礼,不要三转一响,只要一份工作而已!你就成全了她俩吧?”
“那我呢?”苏含烟抬起头来,盯着魏桂琴问道,“我工作干的好好的,说让就让了?我怎么办?”
听出来女儿似乎有了松口之意,魏桂琴脸上顿时就堆起了笑容:“瞧你说的,你哥能亏待你?这不是也给打听了一户好人家?周家,周家知道吧?周家的条件不错呢,而且就一个儿子,你嫁过去了,那就是去享清福去了啊!”
享清福?
骗鬼去吧!
关于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知道的是一清二楚,甚至连未来每个人的命运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她并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没错,那是因为她穿书了。
这件事说起来,挺不可思议的。
几天前,她因为参加一场酒会喝多了,被送回别墅后,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八十年代的年代文里,成为了故事中的女配角苏含烟。
回忆了那本书的剧情后,她发现关于苏含烟这个人物的描写并不是很多,但是寥寥几个场景,却道尽了她短短一生的曲折和苦涩。
原文中,苏含烟的三哥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的那姑娘正是女主林知秋。她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就在家里照顾病重的父亲照顾了两年。
两年后林父死了,林母伤心过度,在机械厂干活的时候被车床子给铣掉了一条胳膊,女主林知秋因为照顾母亲耽误了时机,原本该由她来顶替的工作被别人给顶替了。
家里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生存下去了,为了日子继续过下去,她答应了纠缠了她两年的胡同小痞子苏景睿的求婚,条件就是要一份工作!
这年头工作哪里好找?
但凡是有份工作,都会让自己家的亲戚顶了去。要是去买人家的工作也得很多钱,一般人家谁能掏的起那么多钱买工作?
可苏景睿喜欢林知秋,魏桂琴最疼老三苏景睿,也中意这个未来的儿媳妇,觉得这姑娘长的细腰大屁股一看就是个生小子的命,家里的老大结婚一直没能够给她生了孙子,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林知秋身上。
林知秋要工作,那自然要有人把工作让出来。
魏桂琴就把主意打到了苏含烟的身上了。当然,她怕闺女让了工作不好嫁人在家里吃干饭,于是就答应了周家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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